10.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
【解讀】通過中職學校可實行注冊入學,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實行彈性學制、寬進嚴出,探索建立多種形式學習成果的認定轉換制度,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實現多種學習渠道、學習方式、學習過程的相互銜接,構建人才成長立交橋。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擴大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教育機會,2015年研究出台學分互認和轉換的意見。
11.改革監督管理機制,確保考試招生的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解讀】通過加強信息公開,高校要將涉及考試招生的相關事項,在招生章程中詳細列明並提前向社會公布,高校可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加強制度保障,健全誠信制度和教育考試招生法律法規﹔加大違規查處力度等改革舉措,切實保障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12.選擇條件比較成熟的上海市、浙江省開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
【解讀】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別出台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從2014年秋季新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改革考試科目設置,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試點要為其他省(區、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據。 (記者 李凌 整理)
(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