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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學生稱被老師輪奸 贛南師范學院回應

2013年04月02日13:56    來源:南方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贛南師院否認女生遭老師輪奸傳聞

  近日,一則“贛南師范學院黃某某自稱被院領導及學校老師輪奸”的消息在網上引起廣泛關注。昨日,贛南師范學院在其官方網站上發表聲明回應此事稱,黃某某屬於無理取鬧,院方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7年前女生稱被強奸割腕

  上月28日,有多位網友發布微博稱,贛南師院門口有女生舉牌控訴自己遭該校老師輪奸(如右圖,網絡圖片)。上述微博發布后,引發廣泛轉發,輿論幾乎一邊倒地譴責“失德教師”。昨日,贛南師院就此事發布官方聲明。

  聲明稱:黃巧珍,原系贛南師院2004級法學專業本科班學生,2008年6月畢業離校。2006年4月24日凌晨,黃在學生宿舍割腕,學院得知后,立即組織師生送其到醫院接受救治,並及時詢問其割腕原因。

  黃稱:4月18日晚在學院青年男教師戴某(時為聘用教師)的住處被戴強奸。對此,學院立即就有關情況進行調查了解,並敦促其向公安部門報案,黃稱另有隱情,不要報案,並於4月26日書面放棄刑事訴訟權利﹔但4月30日下午,黃又到學院保衛處,稱戴某確實強奸了她,要求向公安部門報案。

  隨后,贛南師院立即送黃到公安部門報案,贛州市公安局章貢分局於當日立案。公安部門偵查后認為,沒有証據能夠証實戴某對黃實施了性侵害行為,遂於5月23日撤案。事情發生后,學院為黃繼續在校學習提供多方幫助,在校期間黃也並未就該案提出異議。

  校方盼網友勿偏聽偏信

  贛南師院的官方聲明稱,“黃巧珍畢業離校后,與學院沒有任何聯系。但2012年3月以來,黃自稱“恢復了記憶”,多次在贛州大街上和校園內張貼大字報、散發傳單,在網上發布信息,稱6年前被戴某強奸以及遭到領導、老師輪奸,並向學院師生群發恐嚇信息,揚言要採取極端手段報復當事人、學院和公安部門。”

  自2012年5月以來,黃多次向政府無理施壓,向學院提出無理的經濟要求,並在諸多網站散布“我被老師同學聯手迷奸”、“贛南師院章貢校區強奸案”等微博和視頻。更為言不符實的是,黃最近在大小字報、網絡上將當年學院派去協助處理其事件的領導、老師,誣陷為強奸犯。

  對於黃巧珍“無理取鬧事件”,贛南師范學院稱希望“廣大網民理性分析看待,不要偏聽偏信。對於侵害我院聲譽的公民和法人機構,我們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綜合        

(責編:袁勃、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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