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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初中生殘忍撕票 東莞三名重刑犯被執行死刑

2013年01月24日15:31    來源:羊城晚報    手機看新聞

  羊城晚報東莞訊 記者常思雯、通訊員謝黎榮報道:藍底布鞋、被繩子捆綁的雙腳、一身簡單的衣服、編有號碼的馬甲,這是曾旭耀、王祥、羅順明3人最后的裝束。23日下午,東莞中院對這3名刑事重案犯罪分子舉行宣判執行會,經過15分鐘的宣判,3人分別以犯綁架罪、故意殺人罪、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死刑並押赴刑場。

  綁架殺害初中生

  宣判執行會上,身材矮小的曾旭耀站在最中間,眼神一直閃爍不定,大部分時間看著天花板。2008年6月,曾旭耀因賭博輸錢、生意失敗,產生綁架小孩勒索錢財之念,並邀請同案人曾慶雄、曾輝共同作案。2008年11月8日21時許,3人駕駛面包車、摩托車行至東莞市大朗鎮某路段時,見初中生唐某單獨行走,遂強行將唐某拉上面包車。而后,曾旭耀等3人將唐某關押在出租屋。曾旭耀多次聯系唐某的父母索要12萬元贖金,唐某的父母將2000元匯入曾旭耀指定賬戶。

  后曾旭耀懷疑警方介入,3人購買了鋁鍋、塑料盆、菜刀等工具。曾慶雄、曾輝殺死唐某,曾旭耀將唐某的尸體肢解,放入鋁鍋內燉煮,隨后將尸肉尸骨丟棄在河裡與馬路邊的草叢。

  搶錢財劫殺工友

  王祥站在最左邊,面對即將來臨的死亡,他一直面無表情。王祥與被害人王某英均系東莞市長安鎮某工廠工人。2010年6月初,王祥因經濟拮據,邀請曾擔任該廠保安的同案人伊鑫,打算搶劫王某英。

  同月5日3時許,王祥、伊鑫闖入王某英居住的廠區員工宿舍507房,並將王某英制服。兩人將王某英打暈帶入王祥居住的員工宿舍,並劫取現金1000元和手機、銀行卡等物品。后王祥認為自己身份暴露,與伊鑫採取扼頸、用繩子勒頸等手段將王某英掐死。當日,兩人將王某英的尸體拋棄。

  流竄各地販冰毒

  與另外兩名死刑犯不同的是,羅順明從始至終臉色都十分凝重,對臨刑有些許恐懼,宣判完畢后,當法警將其帶離審判庭時,他一時還未反應過來,被法警推了一把才挪動遲緩的腳步。2010年4、5月間,羅順明雇用同案人魏小海在東莞市幫助其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並雇請同案人殷偉駕車接送。同年5月16日21時,周永萬打電話向羅順明購買50克冰毒,羅順明派殷偉駕車將冰毒送給周永萬,獲毒資7000元。

  2010年5月17日11時許,周永萬向羅順明購買100克冰毒,羅順明獲毒資3萬元。后公安人員當場將羅順明、周永萬、殷偉抓獲,並從羅順明身上繳獲冰毒122.31克和毒資3萬元。

(責任編輯:袁勃、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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