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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老媽送兒iPhone約法18章 網友:悲催,不要了

2013年01月06日06:55    來源:揚子晚報    手機看新聞

  你有個13歲的寶貝兒子,作為新年禮物,你想送他一部iphone手機,毫無疑問他一定會很開心,但同時你又擔心他會沉迷游戲、瀏覽不健康網站、變成整天看手機的“低頭族”……作為一個中國媽媽,你會怎麼辦?有這麼個事可能會為你提供一點借鑒——一位美國母親為13歲的兒子買了部iPhone做新年禮物,跟隨這部iPhone的還有一份多達18條的使用“合同”。這個做法符合美國的“契約精神”,不過中國網友對此抱以兩極態度:年輕人認為這簡直是“合約機”不要也罷,而父母們則認為這位“智慧媽媽”值得學習。

  這部手機借給你,媽媽約法18章

  這位美國媽媽霍夫曼的做法放在中國有點不可思議,她給自己的兒子買了部iPhone手機,伴隨這部手機的還有一份文件,用來保証自己13歲的孩子格雷戈裡在使用智能手機的同時學會節制和承擔責任。這份合約長達18條——第一條就強調:“這部手機是我的,是我買的這部蘋果智能手機。現在我將這部手機借給你使用。媽媽是不是很偉大?”

  接下來則是種種限制“我在任何時候都有權知道這部手機的密碼”、“不可以忽略媽媽和爸爸打來的電話”、“在有課的時候,每晚7點半要及時將手機交給媽媽或者爸爸,在周末的時候可以在晚上9點交。晚上我們會將手機關機,在第二天早上7點半開機”、“不准帶手機去學校”、“如果手機掉馬桶裡了、掉地上了或者丟了,你必須對因此而產生的維修或者購買新手機費用負責”、“不准用手機瀏覽色情信息”、“外出的時候把手機留在家裡是一種安全而又明智的決定”、“如果你因為這部手機將學習或生活搞得一團糟,我會將手機收回”……這份合約看起來處處是“必須”“不准”,但最后這位媽媽還是補充道:“我希望以上的這些條款你能夠同意”,並且她還強調:“實際上這份合同裡面所列的注意事項不僅僅適用於這部iPhone手機,也適用於我們的日常生活”。

  孩子們抓狂了:悲了個催,不要也罷

  這份“老媽合同”很符合美國人的契約習慣,美國刊登這個消息的網站專欄作家也對此抱以認同的觀點,但在中國的微博上卻引起了非常大的爭議,網友基本上抱以非常兩極的態度——

  不理解甚至堅決反對的大多是我們的年輕人,咱們中國的孩子幾乎沒有跟父母“簽合同”的經驗,所以覺得這份合同既不合情又不合理——“這部手機不要也罷。等這孩子二十了讓他自己去買IphoneN吧。”“煩死了,那麼多規定。”“什麼叫借給他?為什麼不能帶到學校?為什麼晚上要把手機交給父母?”“怎麼瞅都覺得特別像高中時候我爸曾經要求我絕對服從的語氣和管理模式呢。比如那個第十三條,不能用手機拍照攝像……這是什麼霸王條款?”“不就一手機搞這麼隆重。這兒子也太悲催了。”“不允許發短信,不能打電話,不能帶著外出。那這還是手機麼?”“我覺得這樣的麻麻很過分。孩子作為弱勢的一方連一點反抗的權利都沒有。這種麻麻的專制肯定不僅體現在手機一事上,事事如此孩子會變成一個孤僻軟弱的人。”“看完這個條約。我決定自己掙錢買。”“我媽要是這麼做,我就不要了。”“天哪!這樣的手機干脆不要!孩子,去拔草去洗碗自己賺錢買一台吧!”“那請問這部手機還能用來干什麼”……

  父母們學到了:留著作家庭合約范本

  相對於年輕人的不理解,一些做了父母的網友則對此相當感慨:“這位家長教育孩子的思維和方法值得我們反思對照學習!”“好聰明的媽媽,關愛孩子是所有母親都具有的共性。”“小孩天性使然,決定了必須有所約束,很多人你誤解了約束和專制的概念。”“別讓智能產品、網絡控制了我們和孩子,關心現實生活,更多地親近大自然。”“孩子也應該懂得對自己管轄下的資產負責。”“教給小孩的是學會不依賴網絡和手機去面對面和其他人交流的機會,難道隻有坐在冰冷的PC后面通過網絡和別人請教聊得痛快才是會交流麼?”“另一種教育的方式。”“真是個負責任的好麻麻,學習學習。”“值得借鑒。看了看評論有點失望,要知道十分要求可能隻六七分效果,但願以后我孩子能做好自己,孩子朋友也有這樣的父母親。”“智慧的媽媽。”“可作為家庭協議合約范本。”“值得這個年齡段孩子的父母們讀一讀”……類似的評論不勝枚舉。

  母愛還是霸權,你看到的是哪面

  為何同樣一份合同引起中國網友截然不同的理解呢?有人看到處處是母愛,有人看看條條是霸權,有網友理解認為:“充溢著母愛的十八章,評論者褒貶不一也是可以理解的。約法是必須的,十八章卻太繁瑣”。其實就像有的網友說的,更多是因為大家理解角度不同。比如引起爭議最多的14條——“外出的時候把手機留在家裡。這畢竟是一部手機,不是你生活的全部,學著過一種不帶手機的生活。這樣你就會比那些社交控、微博控更強大,因為你能夠坦然地過一種沒有手機和網絡的生活。”年輕人認為“都不給帶出門的手機還是手機嗎”,而年輕稍長的網友則認為是一條偉大的建議,“現在越來越多年輕人有溝通障礙都源自各自埋頭玩手機”。

  還有“如果你需要和別人通過手機聯系,能打電話就別發短信”、“如果有些話你不想當面、或者在電話上和別人說清楚,不准通過手機來發短信、電子郵件等方式表達”,有網友質疑“電話就比短信和郵件禮貌?”但也有網友贊成:“打電話除了更為直接禮貌,也鍛煉孩子的溝通能力”。還有“不能用iPhone手機錄制特別多的圖片或者視頻資料”,有網友詫異“手機不讓拍照錄視頻,這是哪門子規矩”,但成熟點的網友理解這位母親的觀點,“你沒有必要把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都記錄下來。好好過自己的生活這些都會存在你的記憶中”。排除中美文化詫異和這份條約的執行情況,美國網站那位專欄作家的爸爸的一句話其實可以概括這份合約的基本意義,“我認為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父母和孩子簽訂合約並不是一件壞事。雖然這個合同執行起來對孩子而言並不容易,但是他在使用iPhone的時候肯定會思考,學著去承擔責任。這也是‘合同’最大的價值所在”。(揚子晚報記者 張艷)

(來源:揚子晚報)

(責任編輯: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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