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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異地高考政策:15省市年底出台異地高考方案【2】

2012年11月21日07:45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核心提示】異地高考,堪比一場曠日持久的博弈。全國政協委員、教育部副部長杜玉波表示,解決異地高考的問題,“既想到要解決隨遷子女的考試問題,又不能影響北京、上海當地考生的權益”。

  異地高考門檻要如何設置?

  全國政協委員、教育部副部長杜玉波表示,解決異地高考的問題,“既想到要解決隨遷子女的考試問題,又不能影響北京、上海當地考生的權益”。(資料圖)

  “異地高考” 門檻怎麼設很關鍵

  異地高考的門檻如果設限太多、門檻太高,異地高考必然使很多人可望而不可即。人們普遍認為,黑龍江省的異地高考規定比較人性化,門檻不算高。但是,其他省份的規定是否也會這樣“平易近人”?對此人們並不樂觀。教育部負責人曾明確指出,異地高考不僅要對學生條件、家長條件提出要求,還要考慮城市功能定位、產業結構布局、城市資源承載能力等。日前針對“你如何看待異地高考准入條件”進行的網絡調查表明,三成受訪者認為“條件過於苛刻,希望降低門檻”。

  然而,門檻太低也會出現問題。不少人擔心:為了孩子高考,會不會有大批家長去大城市謀職就業?務工人員子女的數量龐大,城市的住房、學校等資源不足怎麼辦?異地高考怎樣才能不稀釋流入地教育資源、不損害流入地學生的利益?特別是北京、上海、廣東等地的異地高考,難度更高、影響更大,必須採取審慎態度,科學決策,既不能畏葸不前,也不能操之過急。門檻設多高,口子開多大,的確是亟待破解的難題。

  盡管有難度、有風險、有爭議,但異地高考的推進必須堅定不移。促進教育公平,是時代發展的必然要求,而異地高考,正是撬動教育公平的重要杠杆。十八大報告提出,“積極推動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讓每個孩子都能成為有用之才。”目前,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中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已超過1200萬人,確保他們享有和城市學生一樣的入學機會,正是促進教育公平的題中應有之義。

  當然,異地高考只是高考改革的一項內容。促進教育公平,必須全方位實施高考改革。比如,加大自主招生力度,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強化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改變一考定終身﹔探索部分科目一年多次考試,探索實行社會化考試﹔實施高等學校分類入學考試,本科入學考試由全國統一組織,高職教育入學考試由各省組織﹔完善高等學校招生名額分配方式和招生錄取辦法,建立健全有利於優秀人才選拔的多元錄取機制,等等。為此,在期待各省異地高考方案的同時,人們更期盼新的高考改革方案早日出台,為推進教育公平揚帆擊楫。 詳細>>

  難題仍在“破冰”后

  要想讓“異地高考”破冰,得到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和落實,僅僅依靠地方政府的努力是不夠的,必須有國家層面的決策和政策支持。隻有從國家層面調動相關教育資源,進行宏觀統籌,才能讓“異地高考”得到真正意義上的落實。

  比如針對“異地高考”有可能造成流入地錄取比例降低的問題,國務院規定“對符合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條件的隨遷子女淨流入數量較大的省份,教育部、發展改革委採取適當增加高校招生計劃等措施,保障當地高考錄取比例不因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參加當地高考而受到影響”。有了這個招生計劃的傾斜,流入地政府才會真正願意讓優質資源參加到“異地高考”中,使“異地高考”得到真正落實。

  不可否認,各地推行“異地高考”會存在諸多實際困難、財政壓力以及資源緊張等。但與外來人口的受教育權相比,與以人為本的教育發展相比,這些問題並非不能解決。各地應創造條件,早日出台改革方案,在改革中讓教育公平逐漸完善,讓權益落實成為教育發展的大事。為此,中央政府給出了各地“應於2012年年底前出台”改革方案的時間表,表明了國家推行教育公平的決心。

  當然, “異地高考”的根源還是教育發展的地方性差異以及教育政策的不夠公平。要從根本上解決“異地高考”的問題,還是應該從源頭上解決資源不均衡和地方性差異的問題,真正讓所有的孩子享受同樣均等的教育權、沒有差異的教育權。這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 詳細>>

  “異地高考”,“細則”決定成敗

  各地有關“異地高考”的政策將在2012年年底前出台,但是,各地究竟會做出什麼樣的具體規定、關於“異地高考”的“細則”到底是什麼內容,在政策出台之前仍然是個“謎”。特別是對於參加“異地高考”資格的規定,也就是所謂的“門檻”會有多高,更是人們關注的焦點。從目前已經出台具體規定的山東、福建來看,門檻並不算高,符合條件的學生不在少數﹔然而,人們普遍認為,這兩省教育比較發達,歷年來的高考分數線一直高於大多數省份,對外省考生吸引力不大。因此,這兩省的“異地高考”政策不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其它省份是否會借鑒他們的做法,是否也會把政策放得較寬,許多人對此似乎並不樂觀。

  盡管說制定“異地高考”的具體政策應當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盡管說“異地高考”的細則應當兼顧各方利益,特別是流入地學生的利益,力求多方共贏﹔但是,各地的具體政策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促進教育公平,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受教育的權利和入學機會。如果以“因地制宜”為借口,把“異地高考”的門檻設得太高,把條件規定得太苛刻,就會使眾多的隨遷子女望而卻步,使“異地高考”變成少數人的福利,使惠民政策變成“拼爹游戲”,這不僅違背政策宗旨,而且會損害教育公平。常言道,細節決定成敗。對於“異地高考”而言,“細則”即是原則,將直接影響改革的成效,決不可小覷。 詳細>>

(責任編輯:許博、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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