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教育>>滚动新闻

内蒙古一考研考生因持临时身份证被拒考

2014年01月06日10:29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内蒙古一考研考生因持临时身份证被拒考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6日电(记者贾立君)在刚刚过去的周末,内蒙古一位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因持临时二代身份证,在呼和浩特市一考点被监考人员拦在门外,被迫中途放弃考试。

  “上午考思想政治理论很顺利,监考老师没说啥。没想到,下午考英语进考场时,监考人员把我拦在门外。”张某某说。

  此前,张某某身份证丢失,家人于2013年11月29日在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公安局为她办理了户籍证明和临时二代身份证。“我拿着准考证、考场座位通知单、户籍证明、临时二代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监考人员就是不让我进考场,唯一的理由是‘临时身份证不符合要求’。”她说。

  “后来,阻拦我的监考人员让我拨打门口张贴的‘监督电话’,接电话的一位自称姓张的工作人员说‘就这规定,你爱跟谁投诉跟谁投诉去!’”张某某认为,她的临时二代身份证有效期至2014年2月28日,自己又没有迟到,监考人员拒绝她参加考试属违法行为。于是,她随即将此情况发布在自己的个人微博中,引起网友的关注与议论。

  1月5日下午,记者赶到事发中学采访时,大门口的监考人员让记者拨打“监督电话”了解情况。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值班负责人经请示其领导后,回电话告诉记者,对于考生被拒之门外的事情,他们已有所了解;对于持临时身份证能否参加考试、自治区是否有专门规定等问题,得等领导周一上班商量后才能回应。

  张某某所持准考证“考生须知”栏写有“考生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的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来源:新华网)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