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对幼儿园老师的精神或肉体进行伤害、通过‘闹园’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的、提供虚假信息获得园位的……如有上述情况,园方可以无条件劝退或除名。”恰逢开学,一则“幼儿园无条件劝退细则”的帖子在微博和一些幼教论坛热传。这并非官方工作指导,而是广东一民营幼儿园园长根据自己日常工作有感而发的“内部”指导性做法。帖子发表者在呼吁中表明立场,是希望家长给予幼教工作者应有的尊严。但广东这家幼儿园处理家长与园方的冲突波及孩子,长沙的幼儿园和家长所持观点和看法也不尽相同。
家长质疑大人的错不该拿孩子开刀
“即使家长闹园、不讲理,也不该拿孩子开刀。”受访的十位家长在了解这一细则时的第一反应如上。
“如果你的孩子和同学打架,而被同学的家长打了,你会支持园方劝退或开除这名同学吗?”当记者把细则中的第二条嵌入到受访者的孩子身上时,受访家长的态度有了大转变,七成普遍认为如果园方劝退有这种行为的家长的孩子,自己更有安全感。家长李立对于其中的一条“幼儿或家长行为对其他孩子、家长或幼儿园工作人员产生潜在危害的”提出质疑,什么是“潜在危害”,谁来判断,难道就由幼儿园说了算?家长们担心这样的细则缺乏公允,导致幼儿园不公平地对待部分孩子。
从事媒体工作的罗女士认为,劝退六条中大都是针对家长和成年人的,却把板子打在孩子身上,怎能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大原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