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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硕士征婚被骗告百合网 戴墨镜口罩上庭(组图)

2013年03月20日10:10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手机看新闻
晓瑜在法庭上 曹璐摄影
晓瑜在法庭上 曹璐摄影

人民网北京3月19日电(记者 李婧 张雨)“我不是代表一个受害者,而是代表广大用户起诉。”今天上午,戴着墨镜口罩和帽子坐在原告席上的晓瑜(化名)颇为激动。今年38岁的晓瑜在百合网上认识了自称某集团公司董事会主席的蒋某,不仅被骗去了10万余元,还怀孕产子。事后,她才知道蒋某只是个农民而且已婚!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之后,晓瑜将百合网告上法庭。今天上午,本案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被骗女子带墨镜现身法庭

上午九时,晓瑜“全副武装”出现在法庭上,她用宽大的墨镜,白色的大口罩和带沿儿的帽子把自己的容貌完全遮住。这副打扮引起了法庭内记者们的注意,几十个“长枪短炮”对着掩面进入法庭的晓瑜一阵拍摄。晓瑜的律师善意的提醒媒体,要“隐去晓瑜的真实姓名、住址等身份信息。对她的声音进行处理,不要让此案影响她的正常生活。”

据悉,晓瑜是百合网注册的“诚信会员”。2010年10月下旬,她通过百合网认识了“诚信会员”蒋某。蒋某自称清华大学金融系毕业,在国资委工作过,当时是某上市公司董事会主席。晓瑜上网查询看到那家上市公司确实有个大股东叫蒋某。相识后,蒋某向晓瑜透露可替她代为购买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股份,拿走了其10余万元。恋爱后,晓瑜还怀孕生子,但蒋某却迟迟不肯结婚。在察觉被骗后,晓瑜报警。警方查实,蒋某是已婚农民。他在百合网上显示的信息除了性别和姓名外,其余均为虚构。蒋某利用同样手段,已经诈骗多名无辜女子,骗取钱财,并致使多人怀孕。

据媒体报道,在晓瑜报警后,先后有两个女人联系她,一个是蒋某的妻子,另一个是也被蒋某欺骗的女子。蒋妻说,她与蒋某也是通过网络相识,有一个不到两岁的孩子,声称蒋某也向她编造了个人信息,她在蒋某被拘前对真相一无所知。蒋某跟她在一起的两年时间里花了她七八十万元。另一名被骗女子告诉小芳,她也被蒋某骗走好几万元,并怀孕流产过,已经报案。据该女子了解,还有不少女子被以相同方式骗财骗色,但没勇气站出来。现在,蒋某已经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今天在法庭上,晓瑜对这段难以回首的恋爱经历只字不提,当媒体问及时往事,她说“这与今天的开庭没有关系。”

原告:放弃50万 要求百合网《服务条款》无效

晓瑜最早的诉求是要求百合网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但是在开庭前,晓瑜递交了“诉讼请求变更申请书”,撤销了赔偿50万元的诉讼请求。她只要求法院判令百合网服务条款中“婚姻信息目前暂不能核实”的约定无效。

晓瑜说,她注册成为百合网的会员,而且先后缴费三次,成为“水晶百合会员”。在注册为“诚信会员”时,她提交了自己的离婚证书,证明自己的婚况。百合网资料显示蒋某是通过了手机、身份证以及另外一个身份类证件的3星级诚信会员,应该是经过了百合网的信息审核的。她是基于对百合网“诚信会员”的信任,才轻信了蒋某编造的谎言。其律师认为百合网在注册会员的服务条款中,利用“婚姻信息目前暂不能核实”这样的约定,免除了自己主要的责任,应该是无效条款。 “百合网难道不能要求征婚者提供户口簿或者单身证明吗?就是因为百合网未要求会员提供这些证明,导致大量骗子混迹于中,令无辜女性受伤害。”

百合网:企业无权查询公民个人信息

在法庭上,面对晓瑜及律师的不断质问,百合网一方表示,“对原告的遭遇,我们表示同情。但是,公民的婚姻状况这种信息,只有公安等部门才能查询。连婚姻登记机关都无法核实,何况一个企业?”百合网代理人表示,他们只能要求会员提供身份证,审核这个人确实真实存在。对于“婚姻信息目前暂不能核实”这样的服务条款只是客观表述,不是免责条款。

百合网一方认为,百合网提供的是互联网服务,与传统的婚介所是有区别的。婚介所是一对一的服务,可以要求来征婚的人士提供各种证明,但百合网不是一对一的服务,很难做到对海量信息进行面对面的人工筛选和审核。

法官询问道,“百合网除了要求会员主动提供婚姻状况外,是否主动进行核实?”百合网一方表示,没有进行过主动核实,但是在服务条款中要求会员提供真实的婚姻状况。

上午11时许,庭审结束。法庭未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袁勃、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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