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准》2013年修訂版近日公布,9月1日起執行。人們對比發現,新規中各種“不合格”條款從21條減為15條。其中,最引人矚目的是原第十三條中多種性病及艾滋病“不合格”的條款被刪除﹔此外,對於部分肢體、視力及聽力等殘障群體從教,新規也取消了限制。
放寬體檢標准,向更多有志從事教師職業者敞開大門,廣東此舉贏得了不少掌聲,特別是殘障群體不再被排除於教師隊伍之外,更被稱為“零殘疾歧視”。然而,新規對人們談之色變的艾滋病、性病感染者敞開大門,也引起了很多家長的擔憂。
好評:反歧視有了政策保障
若因患病而失去教師資格,實屬不公
據了解,目前全國還沒有統一的教師資格體檢標准,一些省份在招錄教師時,其體檢標准或多或少地存在對殘障人士及面部有缺陷人士的限制性條款。廣東新規大幅放開這些限制,贏得了廣泛好評。已有19省市殘障人士向港澳台及其余30省市寄出建議信,建議向廣東學習。
而對於性病、艾滋病條款的刪除,也折射出近年來反對歧視艾滋病的聲音在逐漸增強。此前,安徽、四川、江西等省份都曾出現艾滋病毒感染者考錄教師被拒的案例,引發了不小爭議。
在廣東最初保留這一條款時,反歧視公益組織深圳衡平機構就曾提出反對,認為這違反了《就業促進法》和《艾滋病防治條例》中保護艾滋病毒感染者就業權的規定。
“不歧視艾滋病患者,不僅僅是口頭呼吁,而要落實到政策層面。”廣東省中山紀念中學教師劉佳杰表示。中山三鄉白石環小學教師邱運來則認為,一個人是否感染艾滋病,與其能否勝任教師崗位並無必然聯系,不應被“一票否決”,“患病已屬不幸,如果還因此就喪失教師資格,則更為不公。”
“這具有科學性,”國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首席專家邵一鳴表示,艾滋病毒主要通過血液、性接觸和母嬰三種途徑傳播,日常生活、社交活動或家庭成員之間的密切接觸,都不會引發傳染。邵一鳴認為,不僅教師,公務員和餐飲業也應該解除歧視。
批評:難以保証學生絕對安全
教師職業特殊、關系重大,應適當設置准入條件
新規受好評並不意味著“全票通過”。
“如果你孩子的老師是性病、艾滋病患者,你會不會擔心?”新版標准下發之后,廣州海珠區的學生家長黃先生向記者表示了反對意見:“電視裡三天兩頭說女童被性侵、老師虐童的事情,家長本來就已經提心吊膽,放開限制就更沒有保障了。”黃先生認為,在家長普遍缺乏安全感的現狀下,適當設置教師准入條件並不是壞事。
黃先生的憂慮,可以說代表了絕大多數家長的看法。教師行業是與學生安危息息相關的特殊職業,關系重大,一旦出事,影響十分惡劣。
網友“我系Jo_”表示,現在社會復雜,教育監管水平和校園文明程度不盡如人意,教師中不排除道德低下者,萬一因此導致嚴重后果,對教師是公平了,對孩子卻是一種不負責任。
諸多反對之聲,難免會影響新規的執行。為讓家長放心,不少學校可能陽奉陰違、軟性抵制。在華南師范大學教育學教授袁征看來,條款雖已修訂,如何落實還是問題。“若學校以其他各種理由拒收,如何監管?”袁征建議,除了政府以外,還應該允許專業“反就業歧視”第三方機構參與進來,對學校的行為進行科學的調查評估。此外,司法部門也應當加強對就業受歧視者的司法保護。(記者賀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