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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节女性就业潜规则话题引关注 怀孕生子是道坎

2013年05月13日14: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资料图 中新社发 刘可耕 摄

  母亲节前后,关于感恩母爱、表达孝道的话题层出不穷,网友们纷纷晒送给妈妈的礼物,感忆母爱的伟大。此外,职场女性就业潜规则的话题,也引起人们的关注。

  某地中学女教师怀孕需学校审批、部分企业招工暗地里拒招适育女性、女性被迫隐婚、不敢休满产假等,使职场女性在做母亲的选择面前进退两难,怀孕生子不仅是女性生命一道坎,如今也成为女性职场生涯一道坎。

  女教师“怀孕需学校审批”是潜规则

  据中国青年报5月12日报道,近日,网曝江苏高邮女教师“怀孕审批”一事,被网友吐槽此规定“太雷人”。然而更雷人的是,如此规定竟是教育界一项不成文的“潜规则”。

  根据《高邮市第二中学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讨论稿)》的“规定”显示:“为了保证正常教学,每学期每个学科只能有一名女教师有生育指标,已婚女教师要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安排,做到有计划怀孕,准备怀孕的女教师必须提前一学期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校长审批签字方可怀孕。随后,还列出了不按规定生育者的处罚措施,包括“休假期间不发放任何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有关福利,不享受任何生育津贴;取消3年内各类先进称号,当年年度考核一律为不合格;任何职评、晋级评审,积分一律减去10分后参加竞聘。”此项规定从2013年起开始实施。

  尽管此事被曝光后,迅速被高邮市教育局叫停。但据调查,在许多中小学尤其是女教师占多数的小学里,“排队”怀孕早已是大家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据某学校教师反映,学校考虑社会影响,虽然没有写成白纸黑字要求大家遵守,不会做具体处罚措施,但年底奖金还是会少一些。

  此外,在一些民办学校,就不仅是扣奖金那么简单了。有的找借口不再续约,有的则以待岗为名实则“待”成了失业。寒暑假期就是给女教师生孩子的,“五一”“十一”就是给年轻人结婚的,除此以外,结婚生子就不要再找其他时间。

  女性求职潜规则:已育胜已婚 已婚胜单身

  职场女性一旦怀孕后很容易遭到公司的歧视,是许多职场准妈妈遭遇到的难题,某些用人单位名义上是照顾孕妇,实际上则式变相调薪,降职使用等。据工人日报5月12日报道,福州某私企张女士 怀孕后则遭遇到这种情况,她将自己怀孕的消息告诉老板后,公司对她的工作进行了调整。“全职变成兼职,收入也按上班天数算,看起来是在照顾我,其实是老板在变相逼我辞职!原先基本工资两千多元加业务抽成,现在按天算,每天50元!”张女士如是说。据了解,张女士这样的遭遇在职场并不罕见,女性在职场上经常受到“隐性歧视”。

  据调查,不少招聘广告都有“男生优先”的字样。由于社会舆论影响,企业在打招聘广告时,虽然可能不使用‘男性优先’等字样,但在实际挑选中,还是男性优先。

  用人单位面对隐形就业歧视也有自己的考虑,如女员工要生孩子,休产假需要几个月,生完孩子后,心就在孩子身上,难免会影响工作。因而,他们在招聘面试时,会刻意地选择男性。

  调查发现,企业在招聘女性员工上基本遵循“已育胜过已婚,已婚胜过单身”的原则。不少企业狭隘地认为,一些工作只适合男性,而女性受制于家庭,会对工作造成影响。未婚女性虽没有家庭拖累,但她们做事不够成熟,想跳槽就跳槽,就算会在公司稳定下来工作,她们还是要经历产假的‘阵痛’;女性生育后家庭比较稳定,多了一份责任和承担,工作会更踏实,无需产假,对企业来说会节约一笔不小的成本。

  面对歧视,大多数女性选择了“沉默”,因为遭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即使想打官司讨回公道,但需要耗费许多时间、精力、金钱,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因此许多女性便放弃了维权的想法。

  此外,律师认为,司法实践里,多是以被歧视者损失的程度作为是否立案及判决的标准,但损失程度很难量化,也是职场女性维权的一大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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