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家副主席榮毅仁家族后裔辦學深陷困局【4】--教育--人民網
人民網>>教育>>滾動新聞

前國家副主席榮毅仁家族后裔辦學深陷困局【4】

2013年05月07日08:43    來源:新民周刊    手機看新聞

  4月20日,榮氏家族第三代傳人、育才中學董事長榮智豐女士接受了本刊專訪。她溫文爾雅,交談過程中始終沒有談及自己的得失。她說,辦學本來就不是沖著利益而去,民辦學校是公益事業,讓她焦慮的是民辦教育體制改革的問題,把矛盾擺出來,目的隻有一個,那就是充分討論目前存在的問題,為民辦學校的健康發展掃清障礙,促進教育事業發展,造福於民。

  育才中學的矛盾是改革的陣痛

  《新民周刊》:董事會被迫離開學校已長達半年,校管中心接管了育才中學,這會不會影響您辦學的信心?

  榮智豐:我辦學的信心堅定不移。榮家歷代注重人才的培養,捐資辦學,因為教育事業承載著中國未來的希望。從我爺爺開始,在當時的無錫地區一共開設了中小學、大學共10多所,我也正是秉承祖訓才回家鄉投標舉辦育才中學的。榮家在海外有很多資源,我本人受過國外高等教育,也了解國外教育的優勢,有信心有能力辦好教育。

  育才中學的事不能簡單看作是董事會與教師,或者董事會與校管中心之間的矛盾,要看到,這是我們三方共同面臨的體制改革的難題,以我們之間的矛盾的形式表現出來而已。也可以說育才中學的矛盾是改革的陣痛。

  這件事不會影響到我對民辦教育的信心,反倒讓我覺得自己作為連續三屆江蘇省政協委員,更應該與政府、教師一起探討民辦教育的出路,改革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問題,有些問題甚至會很激烈,這都正常,關鍵是,我們要團結起來,群策群力,共同攻克它。我相信這場危機也是一個機遇,一旦解決了民辦教育面臨的問題,將極大地促進無錫市的民辦教育事業。

  《新民周刊》:育才中學的各種矛盾交織在一起,最終表面化,您如何看待這些矛盾?

  榮智豐:處置育才中學的問題,不能將矛盾混淆,要區分開來。廣大教師職工的訴求只是自身的身份與待遇問題,這在民辦學校具有普遍性,我本人非常理解教師們的這種關切,並認為無論是董事會還是政府部門都應該予以重視。民辦學校不能等同於企業,畢竟首先還是教育事業,教師也不能等同於企業職工,政府部門不能以改革的理由,將民辦學校的教師“甩包袱”,即便民辦性質,基礎教育是法案的義務教育,義務教育教師身份及退休后待遇問題首先還是政府的義務。

  育才中學存在的另一個問題是有人違規補課甚至違法收受商業賄賂,這些行為也侵害了學生的合法權益,董事會當然要管。董事會自2008年以來一貫依法治校,在理順學校財務管理問題,董事會與學校管理之間的關系上也作出了不少努力。

  問題是,個別人的訴求與教師有著本質區別,當董事會要對學校內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進行管理時,教師對自身權益的關注被他們利用了。繼而學生被裹挾其中,推到群體性事件的前端。這是讓我最痛心的,不管對董事會有多大的意見,不管對改革有多大的不滿,身為教師不該逼迫或教唆未成年學生離開課堂。

  我很高興地看到現在對民辦學校有《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保護,但法律關鍵還在執行,我希望政府在處理和支持民辦教育方面的問題上能依法行政。

  如何辦好民辦教育

  《新民周刊》:舉辦育才中學已有5年,您對辦好民辦學校有何心得?

  榮智豐:政府必須加深對發展民辦教育的認識,認識的深度決定著政府決策的高度和工作重視的程度。政府要自省是否真正認識了民辦教育對我國教育事業發展以及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意義。“民辦教育是國家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百年大計,教育為先”,這些話不能停留在口號上。改革也不能搞形式化。要實實在在落實在政府的工作規劃、工作目標中並賦予相應的政策措施。

  《新民周刊》:請具體展開談談?

  榮智豐:首先,要結合本地區國民經濟與社會事業發展規劃、行政區域的調整、城市建設的拓展外延、農村城鎮化規劃建設等等,在教育配套中考慮合理布點,提供相對優越的條件,積極宣傳引導並吸引民間資本興辦學校,認真落實,積極扶持。其次,政策措施的鼓勵扶持促進,要區別對待,因校制宜,講求實效。

  對現有已辦的民辦學校,尤其是非營利性不求辦學回報的學校,在創造校舍等基本辦學條件上,在辦學經費資助補貼上,在充實師資力量及師資隊伍建設上,在生源均衡、推動特色辦學及教育國際化等方面,政府要給予民辦教育全力支持,體現民辦學校應有的社會地位和辦學自主權,不可放手不管,任其自生自滅,更不能刁難阻撓,行政侵權。

  而對於公辦學校的現狀,也要以改革、創新、發展的標准加以分析,除名牌中小學外,應該拿出部分學校改制轉為民辦學校。對那些師資隊伍差、教育質量差、生源急劇萎縮、辦學處於維持狀態的學校,通過撤並轉為民辦學校,這樣既可以節省公共財力,也可以推進民辦教育發展。

  《新民周刊》:您認為政府應該給民辦學校怎樣的保障?

  榮智豐:必須依法維護民辦學校的合法權利,民辦學校的各項合法權利如果得不到政府及司法機關的依法保護,民辦學校就不可能生存,更不能健康發展。學校合法權利受到侵害時,政府首要的就是尊重法律,依法查處,特別是對公然對抗國家法律法規,煽動游行示威、罷課、教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等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不得縱容、庇護、偏袒違法犯罪者。

  當然,我不是要求地方政府部門偏袒民辦學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民辦學校舉辦方有違規違法問題,政府應該同樣依法處理。

  不怕出現問題,關鍵是解決問題

  《新民周刊》:改革不可能走回頭路,很多教師其實也明白這一點,但是他們擔心董事會回校后會不會對他們秋后算賬?

  榮智豐:榮家會拿自己的百年聲譽做賭注嗎?我願意再次重申,董事會對廣大教師的訴求是同情、理解並支持的,董事會將一如既往重視並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教師出於對自身權益的關切,有一些沖動的行為,董事會也是能夠理解的,絕對不會對教師打擊報復,相反,這件事反倒促動我們要加強對教師隊伍的法制宣傳教育,加快對教師權益的保障。

  《新民周刊》:您覺得可以從哪些方面去落實民辦與公辦學校同等的地位?

  榮智豐:一,佔國家GDP4%的教育發展經費,地方政府有多少用於了民辦教育事業的發展?地方政府收取的2%教育附加費,有多少用於了扶持民辦教育的發展?二,公辦學校允許收取擇校費,學校額外增加了收入,提高了待遇,卻加重了家長的負擔﹔對民辦學校而言,優質生源被搶走,得不到政府扶持,隻能靠提高學費標准,但顯然這條路又行不通,民辦學校發展進退維谷,嚴重影響發展﹔三,無論是民辦還是公辦,教師都在從事一樣的教育事業,一定要扭轉目前民辦教師與公辦教師待遇上的不公平。實際上,民辦學校現在畢竟是少數,以國家的財力,完全有能力給予民辦教師同等的法律地位與各方面的保障。

  改革不能搞一刀切,不能變成甩包袱。如果政府真正科學地、積極負責地從實現“中國夢”的高度去思考民辦教育的發展,政府、社會、公眾都來為民辦教育發展提供正能量,那麼民辦教育就一定大有希望。

  《新民周刊》:您還有什麼要補充的?

  榮智豐:民辦教育剛起步,我相信政府的相關政策、法規會不斷完善,重要的不是改革過程中出現問題,而是如何去解決。

  最后,我要向受到困擾的家長和學生真誠地表示深深的關切,請相信我們一定會妥善處理此事。

  我也希望無論是政府、教師還是董事會,處理此事時都要以孩子的利益和未來為核心,為准則。

  民辦教育如何破繭成蝶

  這幾年民辦幼兒園和民辦小學越來越吃香。基本上,上海的民辦教育在義務教育階段已經不遜色於公辦教育。

  記者︱金 姬

(責編:郝孟佳、林露)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