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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赴京看兒遭勞教1年 制度陷入不合法的窘境

2012年11月22日09:01    來源:東方早報    手機看新聞

甘肅蘭州皋蘭縣的“老上訪戶”趙梅福赴京看望在北理工讀研究生的兒子郭大軍,卻被蘭州警方遣送回老家。家裡接到趙梅福被勞教1年的處罰通知書。

昨日,皋蘭警方在其官方微博發布了事件的情況說明,稱蘭州市勞教委因趙梅福多次被治安處罰,於2010年5月14日決定勞教趙梅福1年。之后發現其患有子宮腫瘤等多種疾病,勞教暫未執行。今年11月,皋蘭公安局發現趙梅福多次到北京,於11月12日將其從北京接回並投送至勞教所。

但是郭家人對這份情況說明中有的部分並不認同,趙梅福的丈夫郭永昌現在很擔心妻子的健康問題。

研究生微博曝光勞教案

“我叫郭大軍,在北京某高校讀研,2012年11月,五十多歲的媽媽背著家鄉的油餅、核桃來北京看我,查身份証后,由於曾經上訪過,被認定再次上訪,被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帶回蘭州,勞教一年並拒絕親屬探望。”一條微博前天引起了網友的關注,而在此之前,郭大軍從未接觸過微博。

郭大軍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媽媽趙梅福11月5日從老家蘭州皋蘭縣出發,來北京看望兒子和兒媳,郭大軍安排她在學校周邊的招待所住下。“最開始的時候,媽媽說她想繼續上訪,但是被我勸住了,她答應在北京期間不再這樣做。”郭大軍說。媽媽趙梅福住在招待所期間除了在屋內睡覺、讓兒子幫忙寫材料,也沒做什麼“出格兒”的事情。8日,趙梅福決定坐火車回老家,在北京西站她給兒子打過幾個電話。“當時我問她去哪兒了,她說她還沒出火車站呢。11月12日就聯系不上媽媽了。”郭大軍說。

專家:應該有痊愈証明

郭大軍給《北京青年報》記者出示了一張趙梅福被勞動教養的通知書。這張記錄了一個農村婦女漫漫上訪路的通知書是蘭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簽發的,上面寫著:趙梅福,又名趙梅富。女,漢族,1958年4月11日出生,初中文化,農民。違法經歷:該趙於2007年6月、2008年1月、2008年7月因擾亂公共秩序先后被行政處罰3次。趙梅福三次違規上訪,經告誡和行政處罰后仍不悔改,又於2010年4月21日再次違規上訪……蘭州勞動教養委員會做出對其勞動教養1年的處罰,期限自2010年5月7日起至2011年5月6日止。這次的勞動教養並未得到徹底的執行。郭大軍告訴記者,媽媽在勞教所呆了一個星期左右,當地政府部門以其身體有病為由,做出暫緩勞教的決定。郭大軍同時也表示,媽媽從勞教所放出來后,家人沒有收到任何關於暫緩勞教的通知書,當地也沒有明確告知媽媽是因為得了什麼病而不適合勞教。

11月12日,趙梅福再次被送至勞教所,家人收到的仍是原來的那張勞教通知書,隻不過落款的部分手寫加了一行字:趙梅福於2012年11月12日投送甘肅省女子戒毒勞教所,期限為2012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1日。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余凌雲表示,一般被教養者在所內得了傳染病或者勞教所不具備醫療條件時,公安機關可以決定中止勞動教養,但會給家屬出具書面通知。同時繼續勞動教養也沒有時間限制,但前提條件是患者的病症必須消除,有醫院的証明,才可繼續被勞動教養。“像趙梅福這樣既沒有醫院痊愈的証明,公安機關也沒有新的通知,人就被投送勞教所,執行的程序有問題,屬於非法執法。” 余凌雲說。對於這種情況,郭大軍一家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

“不怕單位收回工作邀請”

據了解,郭大軍的家境一直貧寒,因為耕地糾紛家裡已經無地可種。郭家因為土地問題跟村裡產生糾紛,於是母親一次次上訪,一次次被拘留,然后再一次次上訪。

“二十年來,我沒有一天的輕鬆快樂。因為仇恨,我變得偏執。我常勸媽媽放下仇恨,可我自己又何嘗放得下?”郭大軍說。當郭大軍點擊確定把那條微博上傳到網絡時,很難想象這個西部鄉村少年是怎樣獨自走出“風雨如磐”的黑暗童年,“這一切都該由我來承擔。”郭大軍認為首要的事情就是把媽媽從勞教所救出來。

即將研究生畢業的他有了一份非常令人羨慕的工作,明年4月份就要入職。當時,很多老師和同學都勸他不要把這件事公布出來或者暫緩公布,怕影響將來的工作。“你是上訪戶的兒子”,童年的陰霾在一夜之間又回到了他身邊,但這次他的選擇不一樣了。“我會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訴訟,盡我所能將媽媽救出來。以后,我們再也不上訪了。”郭大軍說他不怕新的單位收回工作邀請,“工作可以再找,但是我要媽媽平安。”

郭家對警方說明有異議

蘭州市皋蘭縣公安局官方微博昨日就“趙梅福事件”發布情況說明。根據說明,趙梅福自1989年至2005年以來,與鄰居馬廷孝因地界問題多次發生糾紛和引發打架斗毆行為,公安機關和司法、土地等部門多次進行調解處理。說明還稱:趙梅福一直不服公安機關和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理,屢次到市縣信訪等部門上訪。2005年7月18日,趙梅福又到市公安局上訪,2005年7月29日辦案人員回訪了趙梅福,8月4日又與市公安局督導組一起回訪了趙梅福,給她作了相關解釋和答復。但趙梅福本人對以上答復依然不服。2007年以后,其又因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先后治安處罰3次。

據該說明介紹,2010年4月21日,趙梅福因多次被治安處罰,2010年5月14日,市勞教委依法對趙梅福作出了勞教1年的處罰決定,勞教期限從2010年5月7日至2011年5月6日。但在“檢查出該趙患有高血壓、子宮腫瘤、膽結石等疾病而未予收容,勞動教養暫未執行。”今年11月,該局回訪調查,發現趙梅福多次到北京,立即報請法制部門批准,並於11月12日將趙梅福從北京接回並投送至勞教所。

但郭家人對這份情況說明中有的部分並不認同。據趙梅福的丈夫郭永昌介紹,妻子在接到這份勞教處罰決定后曾被送往女子勞教所呆了3天,而此前趙梅福已被行政拘留了7天。郭父表示,11月20日市信訪部門、村裡的領導曾帶著他去勞教所,但把他扔在會客廳裡一等就是4小時,最終也沒見到妻子。現在他很擔心妻子健康。

勞教制度陷入不合法的窘境

人民日報昨日發表時評《制度供給應跟上時代腳步》。文章稱,隨著我國民主法治的發展,施行50余年的勞教制度已經顯現出許多不足。特別在《立法法》等法律頒布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權力隻能由法律設定,勞教已陷入不合法的窘境。加之勞教的審批權屬於公安機關,在機制上缺乏應有監督,在實踐操作中彈性十足,往往成為一些地方開設的“法律小灶”,甚至成為一些人打擊報復的工具。正因如此,中央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改革勞教制度已成社會共識,目前正研究具體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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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袁勃、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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