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記者 姜春媛
日前,一段名為“青海師大二附中教師張明明暴力打學生”的視頻在多家網站流傳,引發網友廣泛關注。青海省教育廳相關負責同志21日下午接受新華網《第一回應》欄目記者獨家採訪,介紹了對於這一事件的調查處理意見,表示“對青海師范大學附屬第二中學及張明明老師予以全省通報批評”。
接受採訪的青海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青海省教育廳對這一事件高度重視,經過了解,形成了《關於青海師范大學附屬第二中學英語教師張明明體罰學生事件的通報》(下稱“通報”),現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這份《通報》陳述了事件經過:“2012年11月9日下午第四節自習課時,青海師范大學附屬第二中學初二(2)班英語老師張明明到班裡批改作業並檢查英語課文背誦情況。期間發現某同學沒有完成作業,將該生叫到講台前詢問,在該生無法說明未完成作業的理由時,便對該生扇耳光進行‘教育’,這一粗暴行為在社會上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
《通報》稱:“張明明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本應恪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模范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做好學生良好道德品行養成的培養者,文化科學知識的傳播者,心靈淨化的撫慰者。然而,她卻置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於不顧,全然忘記了為人師表,教書育人的本分。其做法嚴重違反了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損害了人民教師的形象,同時也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
《通報》顯示,“經研究決定,對青海師范大學附屬第二中學及張明明老師予以全省通報批評,青海師范大學要對師大二附中相關責任人和當事人給予嚴肅處理,並以此事件為鑒,舉一反三,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師德師風建設。”
《通報》還指出,張明明老師虐打學生事件的發生,充分暴露出個別教師法紀意識淡薄,一些學校在貫徹落實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方面存在薄弱環節。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以此為鑒,高度重視教師師德建設,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立德樹人的思想,完善重師德、重能力、重業績的考評機制,引導廣大教師學為人師,行為世范,靜心教書,潛心育人。通過加強教育法規學習、召開學生家長座談會、定期走訪等方式,加強師德師風教育,堅決杜絕此類事情再次發生。對教師職業道德的教育絕不能停留在學習法規、撰寫心得、會議強調、張貼標語上,要建立和完善學生、家長和社會參與的師德監督機制,要設立“師德師風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學校和教師不得打擊報復舉報人。對漠視國家法律法規、違背教育宗旨、損害教師形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教師進行嚴肅查處,給予行政處分、扣發績效工資、高職低聘等處罰,對有嚴重失德行為的教師予以解聘並撤銷教師資格。新華網記者 姜春媛
日前,一段名為“青海師大二附中教師張明明暴力打學生”的視頻在多家網站流傳,引發網友廣泛關注。青海省教育廳相關負責同志21日下午接受新華網《第一回應》欄目記者獨家採訪,介紹了對於這一事件的調查處理意見,表示“對青海師范大學附屬第二中學及張明明老師予以全省通報批評”。
接受採訪的青海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青海省教育廳對這一事件高度重視,經過了解,形成了《關於青海師范大學附屬第二中學英語教師張明明體罰學生事件的通報》(下稱“通報”),現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這份《通報》陳述了事件經過:“2012年11月9日下午第四節自習課時,青海師范大學附屬第二中學初二(2)班英語老師張明明到班裡批改作業並檢查英語課文背誦情況。期間發現某同學沒有完成作業,將該生叫到講台前詢問,在該生無法說明未完成作業的理由時,便對該生扇耳光進行‘教育’,這一粗暴行為在社會上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
《通報》稱:“張明明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本應恪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模范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做好學生良好道德品行養成的培養者,文化科學知識的傳播者,心靈淨化的撫慰者。然而,她卻置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於不顧,全然忘記了為人師表,教書育人的本分。其做法嚴重違反了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損害了人民教師的形象,同時也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
《通報》顯示,“經研究決定,對青海師范大學附屬第二中學及張明明老師予以全省通報批評,青海師范大學要對師大二附中相關責任人和當事人給予嚴肅處理,並以此事件為鑒,舉一反三,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師德師風建設。”
《通報》還指出,張明明老師虐打學生事件的發生,充分暴露出個別教師法紀意識淡薄,一些學校在貫徹落實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方面存在薄弱環節。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以此為鑒,高度重視教師師德建設,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立德樹人的思想,完善重師德、重能力、重業績的考評機制,引導廣大教師學為人師,行為世范,靜心教書,潛心育人。通過加強教育法規學習、召開學生家長座談會、定期走訪等方式,加強師德師風教育,堅決杜絕此類事情再次發生。對教師職業道德的教育絕不能停留在學習法規、撰寫心得、會議強調、張貼標語上,要建立和完善學生、家長和社會參與的師德監督機制,要設立“師德師風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學校和教師不得打擊報復舉報人。對漠視國家法律法規、違背教育宗旨、損害教師形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教師進行嚴肅查處,給予行政處分、扣發績效工資、高職低聘等處罰,對有嚴重失德行為的教師予以解聘並撤銷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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