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建宇获释后,在劳教所门口接受电话采访。
原标题:获释没还我清白,会一直上诉下去
11月20日凌晨,25岁的任建宇在微博上说“回来了,真好”,引来众多问候。
2011年9月,这个重庆彭水的大学生村官在网上转发所谓“负面”信息,被重庆市劳教委处劳动教养两年。11月19日,重庆市劳教委以“原决定不当”为由,撤销对任的劳教决定。
今年8月,他将重庆市劳教委告上法庭。11月20日下午,重庆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裁定驳回起诉,理由是“已超法定起诉期限”,并对重庆市劳教委的自行纠错行为表示认可。
昨晚,任建宇在微博上说“判决未还我清白”,要“一直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我希望我的案例会成为一个判例,这15个月换来所有人的安康”。
法院:面对公民的过激不当言论,公权机关应给予宽容
2011年9月23日,重庆市劳教委认为任建宇通过互联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对其作出劳动教养两年的决定。
2012年8月15日,任建宇的父亲任世六以任建宇的名义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重庆市劳教委撤销了对任建宇的劳动教养决定后,任建宇未撤回起诉。
法院认为,任建宇在劳动教养期间虽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但其会见、通信、通电话的权利得到保障,其主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时间均不应计入起诉期间的诉讼理由不成立。
任建宇2011年9月24日签收重庆市劳教委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后,于2012年8月15日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已超过3个月法定起诉期限。法院因此驳回任建宇的起诉。任建宇表示不服,将继续上诉。
法院认为,任何公权力的行使都需依法、审慎,尤其是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严厉处分措施时,应遵循目的与手段相适应的原则,即使面对公民的过激不当言论,公权机关也应给予合理宽容。
任建宇:劳教时要集体唱红歌,
我不出声
重获人身自由后,任建宇告诉媒体,他从劳教前的130斤瘦到106斤,变得不自信,不敢与人对视。以下为媒体和任建宇的对话。
问:当时为什么会发那样的帖子?
答:去年4月,我加入了一个QQ群,群里经常讨论热点事件,我参与讨论的第一件就是钱云会事件。慢慢地,我开始转发一些网友的微博。在QQ空间里,我也会转发一些热点事件的图片,然后摘抄一些网上的评论,其实除了标题其他内容都不是我的。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很普通的一员,因为大家都在发,都在转。我当时甚至还劝别人,不要发过激的言论。2011年8月17日警察把我带走,后来把我关进看守所,我都觉得自己不会有事。所以我在看守所坚持不剪头发,但结果失望了。
问:得知被劳教的消息是什么反应?
答:完了,这辈子完了!在去劳教所的路上,我问警察,里面是不是经常打人。警察说现在不打人。
问:在劳教所过得怎么样?
答:刚进去在整训队,每天上午训练,跑步,站军姿,打报告,让你懂规矩。下午出工,都是没有多少技术含量的活儿。当时做得很不开心,我跟女朋友说,这样做两年,我整个人可能就废了。每晚入睡前迷迷糊糊时,都有错觉,觉得我被关在一个鸟笼里,鸟笼笼壁不断压下来,我自己越缩越小,那感觉真难受。
伙食还不错,早上吃馒头,两天一个鸡蛋。午饭是两天一顿肉,没肉的时候一个素菜一个汤。但心里太苦闷了,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天天想家里人,想女朋友。
在里面每天晚上7点看新闻联播,然后集体唱红歌,我一般都不会唱,就浑水摸鱼,不出声。晚上8点以后基本上没事了,我就给女朋友写信,每天有说不完的话,一直写到晚上9点多熄灯。
问:作为切身体会者,你对劳教制度怎么看?
答:这个制度是和法治社会相逆的,它非常随意,劳教委可以随意剥夺人身自由,剥夺多久也没有任何依据,令人非常痛苦。
在看守所里,劳教委人员提出“拟对你劳动教养一年”,我心想一年不长,装工作忙不回家就骗过去了,一咬牙就签字了。但下发了《劳动教养决定书》,将任建宇的劳动教养时间定为两年,没有说明原因。我立刻就崩溃了,抱着头蹲在角落里一句话也说不出。
所以,就我个人经历,我觉得劳教制度即使不废除,也要有大的改革,增加制约和制衡的环节和部门。
他们曾和我谈话,说不要为了推翻劳教制度而牺牲自己的前途和利益,我虽然很担心,但我必须坚持。放我出来时,他们问我,认识到错误了吗?我说我没有做错。他们反问我,这样还不叫错啊?我说我解释过了,不想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