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25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出炉,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实施意见》规定,把师德建设放在首位,将师德教育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建立师德档案,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审、专家选拔、岗位聘用、评优奖励首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师德评价和监督机制,建立师德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失德行为。
教师培训推行学分制
教师全员培训每5年不少于360个学时
严格实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推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度,实行每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个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每2年必须有2个月以上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培训。
推动高等学校建立教师发展中心。做好教师专项培训项目,实行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度,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实效。
新增财政教育经费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投入重点之一,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高等学校要统筹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途径支持教师队伍建设。
师范专业提前批次录取试点
探索建立招收企业技术人员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制度
开展省属师范院校本科师范专业提前批次录取试点。
完善高校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办法,探索建立招收企业技术人员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制度。
实施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中小学教育专家、教育名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