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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摔婴”案调查进行中:受害女婴怕生时有呕吐【7】

2013年08月20日08:30    来源:北京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警察摔婴”案调查进行中:受害女婴怕生时有呕吐

  焦点:涉事民警应获何罪?

  据刑法学专家洪道德介绍,摔婴警察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如果被摔婴儿经法医鉴定,其伤情达到轻伤以上,或已发生伤残,则该民警已涉嫌故意伤害罪。若伤情在轻伤、轻微伤以下,则该民警涉嫌寻衅滋事罪。

  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广辉表示,刑事案件应交予相关机关立案侦查,双方私了也需要经过法院的同意。同时,即使在法院的同意下进行了民事赔偿,涉事民警还需承担刑事责任。此案为刑事案件,而林州市公安局并未按照适当程序处理,对此案的进展造成了一定影响,相关领导应负一定的责任。

  据一位警务督察介绍,关禁闭为一项警方内部的纪律处分措施。《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六条规定,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由督察机构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督察长批准后执行。本案中涉案民警的行为肯定已构成严重违反纪律,应对其采取禁闭措施。若司法机关认为其行为已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已作出的关禁闭处分不影响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为何被瞒近月?

  自摔伤婴儿至郭增喜被刑拘,历时近一个月,这中间是否存在问题?

  据林州市宣传部人士介绍,一旦查清有人在该案件背后玩忽职守,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他还表示,待该案件全部查清后,根据法律将依法提请批准逮捕和公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安阳市委市政府特意成立了调查组,主要就是调查长时间未刑拘郭增喜的原因”,该人士称,一旦查实,将严惩责任人。

  女婴家长收钱封口?

  8月18日晚,林州当地数位知情者对记者表示,女婴家长案发以来长时间未就此案表达公开意见,是因案发后,郭增喜曾通过林州市公安局一位领导做中间人,与李青峰达成赔偿协议,由郭增喜赔偿李青峰几十万元,李青峰不再追究郭增喜的责任。

  从17日晚上8时许,记者就开始尝试与李青峰联系,但电话拨通后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记者先后发送数条短信,对方也均未回复。

  “没有这回事”,林州市委宣传部相关人士昨晚在电话中表示否认,不可能有这样的协议。但他未做进一步说明。

(责编:潘金洁琼(实习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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