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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项目公布

2013年03月28日17:17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3月28日电  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2013年4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从省、地(市)、县(区)、学校等不同层面,组织开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自查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教育部。记者了解到,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教育部将从5月中旬起组成督查组对部分省份进行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通知中明确了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项目。

(一)规范招生入学和分班

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情况;每学年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情况;就近入学和择校生的比例;是否存在变相将公办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情况;是否存在“名校”和民办学校提前招生情况;是否存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情况;是否存在公办学校参与举办“占坑班”情况;是否有学校组织招生考试或以竞赛名义招生;是否存在将“奥数”同招生入学挂钩现象。均衡编班情况;举办实验班的政策及落实情况。对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秩序监管情况。

(二)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

规范小学、初中的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情况;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存在组织学校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情况;学校考试是否存在超出课程标准要求,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和增加考试次数的情况。

(三)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安排

对学生休息时间、在校学习(包括自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等方面是否作出了科学合理安排和严格规定;是否存在组织学生集体早自修的情况;寄宿制学校是否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保证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教师布置大量机械重复作业和以做大量作业惩罚学生的情况。

(四)规范教育教学活动

国家课程方案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设规定课程,是否存在挤占体育、艺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时间的情况;是否存在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的行为;是否存在占用法定节假日、午休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的情况;是否存在在职教职工举办或者参与学生有偿补习活动,或组织、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活动的情况。

(五)教育评价

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建立情况,是否存在下达升学指标和简单用升学率奖惩教育工作的情况,是否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对学校排队,学校是否以考试成绩对教师、学生排名;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情况。

(责任编辑:林露、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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