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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作弊“零容忍”网上示众“伤不起”

2013年01月21日15:08    来源:黑龙江日报    手机看新闻

  图为某高校在互联网上发布的通报信息,学生的姓名、专业、学号赫然在目(为保护当事人权益,图片经过本报处理)。

  有比期末考试作弊被抓,开除学籍、留校察看这样惩罚还闹心的事情吗?有,那就是舞弊的行为以及个人信息被学校在校园内部网络通报,这让很多作弊者觉得很丢人。日前黑龙江省某高校大四学生小刘向记者反映,由于舞弊行为被学校通报,自己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但是没想到还要附加更大的惩戒代价。“我的舞弊的通报信息不知道为什么不仅在校园内网上可以看见,在互联网上也可以查到。”对此,小刘感到很闹心,“学校在校园网上通报作弊学生无可厚非,可是现在我在百度上一搜索我的名字,就有作弊通报信息,这以后让我怎么找工作?难道不侵犯隐私权么?”

  对学生考试舞弊行为采取“零容忍”,将作弊学生的信息公布在学校内部的校园网上,是高校普遍采取的做法,可是小刘却认为这种做法侵犯了他个人的隐私。高校这样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记者近日进行了采访。

  内部信息外泄衍生恶果

  小刘的遭遇并非个例,记者在百度网页上键入“期末考试违纪”字样,搜索出了很多本应在校园内部网络才能看见的舞弊通报信息。对此,许多高校的网络技术部门承认,的确存在校园内部网络信息外泄,学校将加强管理。

  舞弊学生信息被公开是否侵犯隐私?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的一名教授告诉记者,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民教授主编的《人格权法新论》一书中的观点,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考试舞弊行为,可能牵涉到损害诚信守纪学生的利益以及学校和未来的用人单位的利益。从这点上来说,通报违纪学生信息是否构成侵权很难界定。同时,现在各高校通报舞弊者的信息并不相同,有的很详细,有的则只公布部分信息,这就更难界定是否侵犯隐私权。学校对于学生舞弊行为的通报通常在学校内部,并且是在学生的确有舞弊行为之后,按照传统意义上的理解,并不能说学校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律师冯俊学基本同意这样的观点,不过他同时强调,在校内考试中,舞弊学生的通报信息流传到校园网以外的互联网上,根据情况不同,存在侵犯隐私的可能,考生可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随小刘来到其所在的学校,学校的相关部门与转载小刘舞弊信息的网站进行了沟通,删除了该信息。该校表示,以后会加强管理,决不让违纪学生的通报信息流传到校园内部网以外。小刘算是松了一口气,也表示以后再也不会考试作弊了。不过对于记者来说,问题才刚刚开始。舞弊者的通报信息只是在校园内部网络上公开,在法律层面很难界定是否侵犯隐私的话,那么公开通报舞弊者信息这样的处罚方式是否合理呢?

  可以震慑但不可以伤害

  在采访中,很多在校大学生认为,不用功学习,还能考试得高分,的确很诱人,如果学校不狠狠地教训作弊者,那么舞弊的行为势必越来越严重。哈尔滨某大学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小郭对记者说:“上学期的期末考试,有一些同学作弊,没被老师发现,分数很高,有的还拿到了奖学金,这对我们这些平时用功学习,诚信参加考试的学生太不公平了。”

  哈尔滨工业大学基础学部臧永军老师认为,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必须要坚决、严肃、迅速,公开,这才能彻底消除其他学生作弊的侥幸心理,也才能保证考试成为真正判别学生学业成绩优劣的有效手段。“如果对舞弊学生不进行公开通报,不能有效矫正作弊学生的错误思想,也无法对其他学生产生震慑作用,不利于引导和教育其他学生远离舞弊和保护其他学生的合法利益。”

  对于这样的观点,部分大学生表示不完全同意。他们觉得,对于舞弊者,应该给予惩罚,但是严厉处罚与校内通报两根“大棒”打人,有点让人“伤不起”。“我的同学大二时作弊被学校在校园网上通报了,自那以后总是很自卑。”哈尔滨师范大学的一位学生说。

  中国社科院的陈秋霖认为,应该让作弊者接受相应的处罚,让作弊者体会到作弊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不过提高作弊成本的方式有很多种,不一定非要把作弊者的信息详细的通报。哈市某大学教育学的教授周佳表示:“如果校园网的作弊通报信息外泄,被学校以外的人知晓,这对学生的教育很不利。不但难以达到教育、纠正作弊学生的目的,也超出了‘震慑’其他学生目的。学校处理舞弊学生时,应该更多地展现管理智慧,降低对学生的‘副作用’。”

  加强诚信教育合理除弊

  近日,号称“史上最严”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刚刚结束。在十分严格的监考下,仍有很多违纪学生受到了严处。 对于考研这样面向社会公开、统一举行的国家考试,2012年重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出了惩处依据。但涉及高校内部的学期考试等日常测试活动,如何惩处舞弊者以及如何公布其信息,就没有法律可以遵循。

  很多学校都希望相关的法律规定能够尽快出台,为高校合法地处理学生舞弊行为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的专家对这样的观点表示赞同,他告诉记者,一些发达国家高校学生舞弊行为较少,就是因为将日常考试舞弊的惩处上升到了国家的层面立法,这样不仅让治理考试舞弊行为有章可循,还会让学生从小就在法律的高度对考试舞弊行为有清醒的认识。

  哈尔滨市松北区某大学的技术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互联网的管理难度很大,很多本该只在校园内部网络通报的信息,也流传到了互联网上。这个问题很复杂,解决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所以在信息发布的时候,可以考虑只将作弊学生的部分信息公开,比如只公布院系和学号,而不公布姓名。”

  省社会科学院专家赵瑞政认为,除需要严格信用制度和管理,还应有“信用恢复”办法,给那些从信用破坏中感受到后果并汲取教训的学生改过的机会,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同时他呼吁学校加强对大学生的引导以及学风的建设,改革现在部分不合理的考试方式,让大学生明确学习的意义,而不是为了成绩铤而走险。(衣春翔)

(责任编辑:郝孟佳、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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