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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時評:“身份証焦慮”亟盼立體化解

龍文

2013年11月19日15:11    來源: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不能奢望技術為每個人提供高枕無憂的“保險箱”,應該提高安全意識、法律意識,加強全社會對公民個人信息的立體防護

小小一張身份証,存儲著重要的個人信息,是公民進行社會活動的身份憑証。存取款、訂合同、坐飛機、住酒店,都離不開這張卡片。而近日一則“二代身份証藏‘先天缺陷’”的新聞,卻讓人心頭一驚。據稱,二代身份証挂失補辦后,原身份証仍可使用﹔一些遺失或被盜的身份証被非法交易,形成信息安全隱患。盡管公安部迅速進行了回應,但公眾的疑問仍未完全打消,尤其在極端個案的渲染下,身份証安全問題引起高度關注。

平心而論,身份証不慎遺失並恰好被出賣、造成失主權益受損的,在現實生活中概率很小。但“丟人可以,千萬別丟身份証”折射出來的公眾焦慮依然提醒我們,有必要高度重視對個人信息安全的保護。

可以確定的是,身份証由一代升級為二代,安全漏洞大大減少,人們進行社會活動也更為便利。201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身份証法時明確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証,應當登記指紋信息”。目前,全國已經有1.6萬多個派出所開始登記二代身份証指紋信息。查缺堵漏、技術升級固然是下一步工作的重點,但不能奢望技術為每個人提供高枕無憂的“保險箱”,而應該提高安全意識、法律意識,加強全社會對公民個人信息的立體防護。

對個人而言,保管好身份証是應有義務,畢竟丟失之后,麻煩是自己的。如果不慎遺失,切不可認為挂失無用,因為到派出所挂失之后,公民便依法享有追償和免責的權利。日常使用中的一些細節也需注意,如在使用身份証復印件時,要用筆跡注明用途並覆蓋住復印內容﹔無用的身份証復印件要注意及時撕毀,等等。

對於全社會而言,需要提升法制觀念,防止個人信息濫用。修改后的身份証法中,增加了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職過程中對居民身份証信息的保密義務和違法責任。需要做的,就是將法律落到實處,不給覬覦者以可乘之機。

正如公安部相關人士表示的,很多與身份証相關的問題出在驗証環節。本來要認真核對的照片和身份信息,卻一掃而過,讓不該登記的人蒙混過關,讓假冒的取款人拿走了錢。如果每個驗証環節都能像高考考場和機場安檢那麼嚴格細致,很多涉身份証的不法行為就不會發生。

還有一些處心積慮盜用公民身份信息的行為,令人防不勝防,甚至形成了產業鏈,屬於違法犯罪之列,自然應該從嚴打擊。我國身份証法明確規定,冒用、騙領居民身份証,或者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証,將由公安機關予以處罰﹔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責。公安、司法等部門需要形成執法合力,不給這類違法行為以生存空間。

正視身份証背后的信息安全焦慮,需要各方形成尊重証件合法性的合力,共同營造安全防護網。如果說社會是一個龐大的有機體,那麼個人身份信息就是每個社會細胞的DNA密碼。把這個密碼管理好、使用好,才能不給病毒可乘之機,讓整個社會肌體健康運轉。

(責編:實習生孫悅、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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