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以徐某、唐某為頭目的“專業作弊”團伙案。徐某、王某等被告因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被分別判處1年、10個月、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等刑罰。
昨日上午9時20分,徐某、唐某等利用高科技“專業作弊”一案正式開庭,法警將17名被告帶至法庭。
主犯徐某個頭最高,身材微胖,排在隊伍倒數第3位,在法警的帶領下穿過旁聽席時,徐左右探尋了幾次,發現親屬坐在黑壓壓的人群右邊,努力咧了咧嘴。
經過一上午的審理,查明2012年3月,徐某為獲取非法利益,伙同唐某(另案處理)購買了無線電等作案設備,利用無線電設備發送高考答案幫助考生作弊。隨后,徐發展了唐某某、胡某、馮某等16人為團伙成員。
2012年3月、4月,團伙成員王某、楊某、高某等人帶著宣傳名片到達州、眉山、巴中等市的學校發放,並與考生或考生家長[微博]洽談關於考試作弊的價格和設備的使用,收取了考生的定金10多萬元。
2012年6月7日上午約10時許,在全國高考舉行的當天,徐某等人在成都市新都區一小區住房內,將獲取的高考答案編輯后,發送到分駐在仁壽縣、平昌縣、萬源市的3個發送點。接收到高考答案后,發送點的王某、唐某、楊某等人便通過微型耳機等電子設備將答案傳送給收取了定金的考生。
據悉,徐某等人所發送的高考答案為自己所做,數學有70%多的正確率、而語文正確率竟然高達80%多。
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17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主犯徐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胡某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其余被告則被判處9個月、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罰。 天府早報見習記者刁明康雷茲
案情回顧:
2010年來,這伙以26歲徐某、24歲唐某為頭目的團伙,在考前到省內各學校發放宣傳名片,與考生洽談考試作弊事宜。2012年,該團伙與考生簽訂“高考考試過關協議書”,每人收取45000元,並先交 5000元至10000元定金。考試時,找人混入考場,利用微型掃描設備等將試題掃描並傳送出考場找“槍手”做答案,再將答案發送至考生。
6月6日,眉山市民警分赴成都、達州等地,對正在進行信號測試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此案共有涉案人員30余人,涉及考生上千人,涉案金額上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