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就《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征求意見。《規定》明確,學校和實習單位不得通過中介機構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頂崗實習工作。
對於那些長期活躍於市場的專事職校學生實習推介的中介公司,此規定無疑是個壞消息。
學生未來曾被換成學校利益
近年來,學校、公司、中介三方合作榨取學生的消息屢屢見諸報端。
就連富士康、凡客等這樣被打工者青睞而不愁用工的公司,也曾被卷入學生頂崗實習的丑聞。據媒體報道,凡客用學生工並不直接同學校簽訂用工合同,而是同中介機構——萬古恆通的人力資源中介公司簽訂合同,學校則是強制學生實習,否則不頒發畢業証。
學校為和中介公司聯手安排實習,有時還不惜欺騙學生。去年5月,廣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接受了深圳市某保安服務公司的邀請,派1000名學生到深圳。出發前,學校告訴他們是去大運會做志願者。到了深圳,這些學生才發現,他們並不是大運會志願者,而是兩班倒在深圳地鐵站當安檢員。學校給學生每人每月600元,而地鐵站給學校的報酬是每名學生每月1600元,其中差價何去可想而知。
![]() |
(責任編輯:郝孟佳、熊旭)

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