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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保护

让孩子们在关爱中成长

2018年06月01日08:42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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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建立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队、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为了化解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云南各地各部门出台举措,从养育、教育、医疗、法律援助等各个方面,织密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保护网”。

整合社会力量,完善保护体系

“六一”前夕,在云南昭通市镇雄县罗钦镇中心小学,一场别开生面的留守儿童心理辅导课正在进行。来自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们,为学校近700名留守儿童送礼物、教画画,陪同他们和远方的父母视频聊天,校园内欢声笑语不断。

“刚接触孩子们时,他们不愿意和我们交流,眼神中总是流露出不安。”参与现场服务的志愿者赵晨感慨道,“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让笑容绽放在孩子们脸上。”

接下来,云南省将全面实施“大手拉小手”志愿服务,开展“微心愿”认领、“时空连线”——留守儿童与家长谈心等系列活动,整合社会力量,为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孤残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送去温暖和关爱。

2016年,云南省民政厅、公安厅、教育厅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首次摸底排查。县乡两级政府、村(居)委会和学校深入排查,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及时更新数据,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云南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活动,重点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强制报告责任、临时监护责任、控辍保学责任、户口登记责任等方面。目前已做到对前期发现的无人监护留守儿童基本签订监护协议,明确监护人和监护对象。各地结合实际,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制度、结对联系制度、亲情关爱制度,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构建未成年人社会化综合保护体系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办案并非是简单的实施认定、法律适用,还要对他们成长的家庭环境、学校环境、社会环境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犯罪原因,为案件决定提供参考和支撑。”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官龙蕊说。

小马和他的4名同案人员都是未成年人,去年8月,5人因涉嫌抢劫罪被移送至西山区检察院,最终该院对5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龙蕊说,“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我们还是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共同构建未成年人社会化综合保护体系。”

针对未成年人群体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云南各地有针对性加强对留守儿童、随父母打工进城儿童等未成年人群体进行法制宣传。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云南完善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专项服务措施,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畅通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一站式”服务,为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提供电话、上门受理等服务。

保障贫困户子女、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云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功山镇大水塘村,有一位叫刘路稳的少年,母亲患腿疾无法行走,父亲患严重精神疾病出走未归。刘路稳稚嫩的双肩,担起家庭重担。

为保障刘路稳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减免了他的相关费用,他还享受国家每天4元的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每年1250元寄宿生活补助。“没有大家的帮助,我就没有办法像同学们一样继续学习,我一定会用优异的成绩回报学校和社会。”刘路稳说。

为确保像刘路稳这样的学生不辍学,云南省教育部门与公安、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主动对接,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留守儿童、外出和流入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作为工作重点,精准掌握学生信息。

2016年12月,云南省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将逐步在独龙、拉祜、佤等11个人口较少民族和“直过民族”聚居区实行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14年免费教育。

云南省全面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条件,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目前,云南实现99%的农村留守儿童登记落户;99%的农村留守儿童返校就学。

(责编:李依环、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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