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开启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新征程
人民网北京1月31日电(孙竞)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作出顶层设计。
教育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里程碑式政策文件,将教育和教师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面对新方位、新形势、新要求,《意见》意见围绕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等方面做出了具体部署。
分两步走:到2035年 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意见》明确,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经过5年左右努力,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比较畅通,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普遍建立,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
到2035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造就数以百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十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万计的教育家型教师。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师德为要: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我国教师队伍总体上看是好的、健康积极向上的,但个别教师违反师德现象时有发生,虽属极少数,却严重损害了师道尊严,影响了教师形象。
为此,《意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举措:一是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二是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四个自信”。三是弘扬高尚师德。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开展教师宣传国家重大题材作品立项,推出一批让人喜闻乐见、能够产生广泛影响、展现教师时代风貌的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
《意见》特别提到,注重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的监察监督,强化师德考评,体现奖优罚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
学高为师:大力提升教师专业能力
据教育部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共有1578万。教师教育是培养教师的关键环节,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源头活水。为此,《意见》对大力振兴教师教育、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要求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
《意见》同时提出,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开展教师教育,推动一批有基础的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专业。创新教师培养形态,突出教师教育特色,重点培养教育硕士,适度培养教育博士。
针对“幼有所育”这块教育领域的“硬骨头”,《意见》特别强调,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质量,办好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若干所幼儿师范学院,支持师范院校设立学前教育专业。创新幼儿园教师培养模式,前移培养起点,大力培养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同时,建立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切实提升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聚焦顽疾: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
教育改革进入深入区和攻坚期,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是理顺体制机制的前提。《意见》抓住问题要害,聚焦管理顽疾,实施破解之策。
《意见》指出,创新和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完善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
“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 《意见》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分类别对教师的学历水平提出要求。
《意见》还要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并强调坚持正确导向,规范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保障先行: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不断提高地位待遇,让教师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教师才会有更多的荣誉感、责任感,才能真正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意见》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
在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方面,《意见》提出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意见》对进一步提升乡村教师的待遇提出具体意见,要求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努力惠及更多乡村教师。
“高等学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意见》特别强调,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扩大高等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高等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
《意见》还对提升教师社会地位提出举措: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开展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重点奖励贡献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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