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疲力竭的教师何来创造力
一个重压之下精疲力竭的教师何谈创造力?一个没有职业幸福感的教师何谈培养追求幸福的学生?一个缺少专业自主性的教师何谈拥有高质量的教学?可以说,教师工作量是影响教师职业幸福感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
关注产出更要关注投入
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不仅要落在以学生为本上,而且也要落在以教师为本上,教师与学生作为教育活动中两个“人”的要素,均需得到发展、完善和成长。目前,社会各界给教师群体频频施压,舆论关注师德,期待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关注师风,期待教师成为学生的“替代父母”、良师益友;学界关注师能,期待教师成为教学研究者、课程开发者,等等。这些要求和期待不无道理,但是如何使其落地?这就需要我们真正关心教师的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关乎教师投入多少时间、完成了哪些教学及其相关工作任务,与教师职业幸福感、师资科学配置以及教育教学质量密切相关。大量研究表明,当前教师工作任务超负荷、工作时间无界限,工作责任无限扩大,导致教师工作压力大、职业幸福感和职业认同感低。2007年,欧盟委员会对27个国家中小学教师进行压力调查,发现教师工作量大、角色过度位居教师压力源的前两位。而教师工作量导致的工作压力,不仅是因为过长的工作时间,还包括多样化的工作性质和工作要求。
要提高教育质量,必须明确教师工作量标准,科学配置师资,合理确定教师工作量,确保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这项核心工作。只有让教师有更多的时间备课,才能更好地上课;只有让教师有更多的时间与学生交流,才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也只有让教师有更多的时间反思教学,才能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合理分配教师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是教师工作量最直接的体现,工作时间包括工作时间总量和工作时间的分配。已有调查显示,国外教师每周工作50小时以上,均超出了法定工作时间的25%。
在对教师工作量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英国教师协会(National Union of Teachers)提出教师工作时间公式。每周合同工作时间=22小时教学+5小时批改作业与备课+5小时其他工作。每周实际工作时间=合同工作时间+5小时个人时间用于批改作业和备课=37小时。但是,这些研究并未将教师专业发展时间摆在突出位置。
合理确定教师工作时间,首先需要明确三个要素:一要明确教师总工作时间,即每周教师需要工作多少小时,保证教师有充足的个人时间休息;二要科学分配工作时间,教师的核心工作是教书育人,因此首先要明确教师课堂教学时间,保障其备课、批改作业的时间,确保教师职责履行到位;三要明确教师自主学习和参加专业发展活动的时间,保证教师在工作日范围内有机会进行教学反思、个人规划以及与同事合作。
同时,需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法定工作时间与用于工作的个人时间之间的关系;二是处理好教学时间与非教学时间分配的关系;三是处理好专业工作时间与行政工作时间的关系。
笔者认为,如果教师每周教学时间为20小时,那么至少也要有20小时用于备课、制定教学计划和批改作业,以及4小时专业发展时间和2小时其他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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