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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费,也该听教师意见

阿蒙

2013年04月02日08:01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近来,关于一些学校收“1元午休费”的问题争议颇多,不少人对教师、学校以及教育管理部门多有微词,这是不公允的。作为曾经的教师,我认为对午休费问题也要两面看,不要一味指责。

许多人以为,1元午休费是学校或教师创收的机会,是乱收费,事情恐怕并非如此简单。说实在话,许多学校、教师也不愿意收这一点点费用而担起看管学生午休的责任。现在的孩子,多半是独生子女,都是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掌上明珠,唯恐学校、教师照顾不周,稍有差池个别家长便可能兴师问罪,让学校、教师诚惶诚恐。如果不是许多家长无法照看孩子,需要学校提供托管服务,学校、教师估计也不愿意学生放学之后继续待在学校,增加学校责任。

一些人进一步认为,那学校为什么不能免费提供这种服务呢?首先要明确,午休(或其他课外时间)托管并非学校、教师应尽的义务,也就是说学校、教师不是非管不可;其次,教师也是人,上了一上午的课也会累,也需要休息。如果仅仅为了钱,相信谁也不愿意放弃午睡时间去管孩子的午休,遑论义务劳动?这种显然是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是不可持续的。可行的办法是,公共财政投入,聘请专业人员负责学生午休托管。

还有人认为教师上班时间短,这是对教师工作的不理解所致。谁说教师上班时间不足8小时?我们显然不能以学生放学时间论教师上班时间,学生放学后,教师的工作远远没有结束,要批改作业、试卷、开会、业务研究、找学生谈话、与家长联系等等。在学校不能及时完成的工作,有时还要带回家中,利用8小时之外的时间完成,这又怎么说呢?

理解万岁,教师要理解家长,家长也要多些理解教师。毕竟,家长与教师是利益共同体,并非对立关系,对他们多些理解、宽容,教师也会将种种美好品德迁移到对孩子的教育上,从而达到教育的双赢局面。

(责任编辑:郝孟佳、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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