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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高校要求新生签自杀免责书 推卸责任遭炮轰【3】

2013年09月17日16:06    来源:羊城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东莞高校要求新生签自杀免责书 推卸责任遭炮轰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一位网名为“Baby Gamo”的网友发帖称,他是该校毕业生,曾经学校里有一个男生考试没考好,内心不爽,又自卑,就跳楼自杀了。那“自杀免责书”是否与此次事件有关呢?

  校方负责人向羊城晚报记者证实了此事件的发生,不过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名自杀者是东莞理工学院成教学院的学生,并不是城市学院的学生,只是当时两所学校共用一个校区,学生宿舍也在一起,但这份协议书的内容和这一事件也没有关系,实际上这份协议书是借鉴了别的高校的一些做法。

  此类条款实际无效

  “关乎生命的事情,怎么能拿来协议?”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告诉记者,这样的条款并非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一家独有,很多高校都存在类似的“自杀免责”条款,而实际上此类条款是无效的。

  “虽然签订了这个协议,真的发生事情时学校该负什么责任还是得负什么责任,因为这只是一纸协议,不可能凌驾于相关法律之上。”校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随后可能会对协议条款进行修改。此外,他还表示,校方很欣赏大一新生提出异议的做法。

  网友热议

  不够人性化

  白鸽:什么叫为人师表,这是在推卸责任,学生有问题学校就要解决,否则还叫什么学校!

  我是坏人:条款是应该没有错的,只是不够人性化而已,自杀的人即便跟所处的地点以及负责人有关,但自杀始终是主观行为。不过作为教育机构,是应该以开导教育为中心,而不是找方法置身事外!

  森藏身与名:个人觉得,大学生都是成年人了,自己的所作所为都应该自己负责。家长不应因为孩子自杀之类的事情责怪学校没有做好安全措施。而学校也不应该如此冷漠地、官僚式地要求学生签“生死状”。(文/图 记者 余晓玲)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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