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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不留作业变为减少作业

2013年09月06日07:08    来源:北京晨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不留作业变为减少作业

  8月22日至8月29日,教育部公布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尤其是小学生家长的目光。昨日,教育部在整理了第一轮征求意见的结果后,对“减负十条令”做了适当修改,即日起至9月18日开始进行第二轮征求意见。

  记者对比发现,和第一次公布的意见稿相比,这一次的意见稿改动较大的主要是有关“作业”和“考试”的两部分内容。

  据了解,减负十条规定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后,公众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方式专门提出的意见建议为5956件,不少人士还通过媒体、网络反映意见建议。

  在收到的意见建议中, 51.9%的公众对减负十条规定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另外有48.1%的公众分析了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原因,表达了对减负工作的期盼。

  石景山区金顶街第二小学校长陈凤云说,教育部出台“减负十条令”后,学校也感到很纠结。一方面学校认同国家的政策引导;另一方面在实际教学当中,如果小学全面不留家庭作业,全部在课堂上完成,这又是在有限的课时内很难完成的任务。相较于第一稿的意见而言,她认为第二稿的调整内容更加符合实际。

  减负十条变化

  作业

  第一稿

  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

  第二稿

  减少作业,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六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

  考试

  第一稿

  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

  第二稿

  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教育质量监测不公布学生成绩与排名。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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