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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上学”应给予必要的规范与支持

2013年09月05日16:18    来源:光明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在家上学”应给予必要的规范与支持

  21世纪教育研究院日前发布的《中国在家上学研究报告(2013)》显示,内地有1.8万名父母表示有兴趣在家教育孩子,其中约2000人已经开始在家给孩子上课,主要集中在幼儿园和小学教育阶段。该报告认为,大部分选择在家上学的家长与孩子,都是出于对个性化教育和优质教育的渴望。

  相比美国已有200多万学生合法而有效地在家上学,中国的在家上学尚处于初级阶段。随着经济、教育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内地在家上学的声势也逐渐壮大。8月25日,全国各地在家上学的实践者和研究者在北京达成《中国在家上学北京共识》指出: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具有优先选择权,在家上学是对正规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是学习时代一种崭新的教育探索。当此起步之时,要允许改革、允许探索,并在适当时候使之合法化。

  在家上学的优点不言而喻:因材施教,克服当下学校教育千生一面、流水线批量生产的弊端;给高端优质的教育提供空间;学校教育出于普惠性考虑,往往只能提供兜底的教育,而在家上学会给优质教育提供无限可能。当然,在家上学的缺点也显而易见:长时间缺乏必要的集体学习和生活,缺乏对社会的必要了解,容易对孩子生理和心理成长造成不良影响;脱离社会主流教育体系,不仅造成合法性的危机,也缺乏与社会对接的机制与能力,极易造成孩子未来的边缘化,从而影响其一生。

  目前最要紧的,是我们的相关法规政策如何对待在家上学的问题。从国外经验来看,尽管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将其合法化,但认定其非法的国家和地区也为数不少。时代在不断变迁,任何简单地照搬历史的或者国外的经验,都不足以应对当下中国在家上学的问题。就教育主管部门而言,恐怕更应该真正站在教育的立场上,站在孩子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而不是端着法规的高姿态硬撑局面。当然,任何简单化地肯定或否定,或者漠视、冷处理,可能都同样沦为粗暴,最终受到损害的将是祖国的未来。

  为此,笔者呼吁相关部门正视当前在家上学的事实和意愿,主动加强教育研究和规划,妥善制定相关政策,做好相关服务。一方面,以实验的形式赋予在家上学相应的合法性,加强对其的监督和规范,保证其在因材施教、提供高水平教育的同时,对集体生活和社会有足够的体会和了解,做好学历等与社会的对接工作;另一方面,积极改进体制内教育,加强学校教育的科学化水平和个性化能力,革除现行教育体制的种种弊端,巩固学校教育的主体地位,最终推动教育多元化、优质化的大繁荣大发展。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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