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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批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近2000个

2013年09月05日14: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中国批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近2000个

  中新社北京9月5日电 (记者 马海燕)记者5日从中国教育部获悉,目前全国经过审批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计1979个,在校生总数约55万人。

  近2000个项目中,由教育部审批和复核通过的有930个,由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的有1049个。除西藏、青海、宁夏三省区外,其余省份均有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55万学生中,高等教育阶段在校生约45万人,占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比例约1.4%。目前,全国举办中外合作项目和机构的高校有577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21%。

  中外合作办学涉及11个学科,举办项目最多的是工学,占37%;而法学、文学、历史学项目所占比例均在2%以下。此外,中国着力支持高校在大气科学、灾害护理学、生态学、给水排水工程、职业治疗学、物理治疗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义肢矫形学、文化遗产保护、互动创意等新兴学科开展合作办学。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副司长生建学表示,作为改革开放后中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一种有益尝试,中外合作办学经过10多年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民众多样化教育需求,推动了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了学科专业建设,拓宽了人才培养途径。

  针对合作办学过程中出现的滥发文凭、学历认证困难等问题,生建学表示,教育部通过建立认证注册系统,对本科以上层次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严格执行认证注册制度,有效遏制了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超计划招生、自行更换或增设招生专业、自行增发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等问题。

  还有一些外国教育机构以中外合作办学作为营利手段开办“连锁店”,最多者甚至开办了23家。生建学表示,这有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质,这些以数量扩张为目的的“合作办学”无法保障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也无益于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下一步将建立中外合作办学信息披露制度,并在审批监管过程中加强调控。(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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