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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考场舞弊背后的助考产业链 七种作弊"武器"【2】

2013年04月19日07:37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然而,这次的关系却在彭志这边。

  监考教师朱娜莎与彭志熟悉,彭提议让朱帮忙拍摄试卷,每门功课可提“好处费”6000元,得到朱的同意。

  9月24日、25日,彭志授意朱娜莎在开考前将第二、三场考试试卷用数码相机拍摄后通过QQ传递给自己。拿到试卷后,雇请来的“枪手”迅速作答,通过旷合林转发给彭志和其他包过考生。

  据调查,在这次2011年的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旷合林、李铭等人收取考生的“包过费”,少则3万元,多则5万元,共从30多名“包过生”手中收费80多万元。

  由于答案高度雷同,有两名考生虽卷面考试达标,却因答卷雷同,被取消了成绩。

  2011年10月,李斐、旷合林获悉,该月月底,湖南省住建厅、人社厅联合组织的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将在湖南省某技术学院设置考点。两人相继找到该校教师毛小环,指使其利用监考之际将试卷拍摄后发送出来,承诺给予2万元一门的好处费,并提供了作案用的笔记本电脑和数码相机一台。

  心中有底后,李斐、李铭、旷合林等先后招收了逾200名“包过”考生。

  更离谱的是,旷合林还指派自己公司的女员工温晓琳冒名顶替考点的监考教师,与另一名教师王海伦共同监考。

  2011年10月29日,毛小环、王海伦在开考前,合伙将《2011年度土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建筑工程专业,<专业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卷窃取、偷拍出来,通过QQ传给李斐和旷合林。“枪手”作答后,李斐等人再安排公司员工将答案发送给考生。

  “史上最黑的一次资格考试”就此上演,也成了旷合林等人的“巅峰之作”。

  由于此次“助考”是旷合林主导,李铭将其招收的70多名学生打包交由旷合林来助考舞弊。这次,旷合林拿到了近30万元。

  在金钱的诱惑下,这样特殊的“助考服务”也出现在大学英语四级等各种全国性考试中。

  2011年12月,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在湖南某职业技术学院设置考点。彭志得知上次帮过忙的朱娜莎担任监考任务后,再次让她在开考前将试卷拍好传给自己。

  接题后,彭立即组织“枪手”做出答案,并安排人将答案交给半个小时内尚未进考场的考生。

  事后,朱拿到“好处费”2950元。

  经相关部门鉴定,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执业医师考试,土木建造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启用前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

  据悉,该案案发后,毛小环、朱娜莎等4人因泄露国家秘密罪另案审理,并早于刘聪等人案件前受审、获刑。

  助考已成产业链

  办案的长沙市天心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队长陈杰峰介绍,湖南涉案的李斐落脚在天心区,他们在追踪李斐时,意外赶上了一个饭局。“里面12个人,都是各个培训机构的,正在庆祝当次自考的顺利助考过关”。

  警方随即查出,这些“庆功”的人士随身携带考试答案,手机信息里面有考前传送答案的记录。

  案件滚雪球般扩大。

  除刑侦大队外,天心分局共9个派出所参加了案件的侦破,最多时出警100多人。“什么会计啊、做饭的、招生的,都抓了,回来一一甄别”。

  警方很快发现,所谓“助考”已经成为一个产业链条,上下游之间、社会机构之间有着复杂而紧密的联系。

  “(他们)知道哪些人会参加考试,知道考生的手机号码,知道自己要把答案销售给谁。这些机构之间既存在竞争,也有合作。”陈杰峰说。

  记者了解到,在离长沙不到50公里的湘潭市,轰动一时的研究生考试泄密案,也始于社会助考机构的趋利推动。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7月,付亮、刘志松各出资5万元,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注册成立了湖北省睿博新宇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刘志松在互联网上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到了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湖南地区报考名单。

  2011年12月上旬,刘志松和付亮在长沙市开福区租下一间写字楼作为办公场地,并安排公司5名员工通过电话方式推销“考研保证通过”服务,最终确定了47名“客户”。

  付亮在武汉新星科技有限公司购置了5台信号发射器、300余个无线电答案接收器,刘志松负责在考试前分发,并培训接收器的使用方法。根据付亮的安排,田某、张某(二人另案处理)以考生的身份参加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2012年1月7日,田某在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时,趁监考老师不备,从外套口袋内拿出微型照相机对试卷进行拍摄。事后,他以上厕所为由离开考室,将拍好试卷照片的微型照相机内存卡装入信封扔出厕所窗外。在外接应的付亮拿到信封后,迅速和刘志松到附近的网吧,将田某所窃取的33张试卷照片通过QQ发给“枪手”,“枪手”做出答案后,付亮通过各发射点负责人以语音播报的方式,传给了购买答案的考生。

  办案机关发现,该次研究生考试舞弊前,付亮与经营长沙驭博培训学校的被告人邓某,就2012年1月7日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期间获取非法利益达成口头协议,如购买付亮提供答案的考生通过,邓某按人头再付给付亮每人2000元的费用。

  随后,邓某以驭博培训学校的名义,共招收了220余名愿意购买答案的考生。

  据悉,湘潭市内另有多家教育培训、咨询公司负责人与付亮等人取得联系,分别为几名至几十名不等的考生购买了接受设备和答案。

  庭审的28名被告人之中,5人的学历为硕士研究生。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案仍没有宣判。

  漏洞在哪里

  诸如此类的案件已经引起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此类教育助学培训机构混乱状况的关注。

  公安机关称,仅从李铭开办的湖南铁道富孝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公室抽屉中,就查获了53枚各类型印章,从长沙市自考委员会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一应俱全。一些机构不仅非法助考,甚至附带制造、销售假证业务,涉及多项犯罪。

  湖南教育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称,社会上将此类社会助学机构的混乱归咎于教育部门管理不力是错误的。核对记者提供的司法文书后,他声称上面所述的教育培训机构中,没有一例是教育部门主管的社会办学机构。

  他说,对于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按照《民办教育法》的规定,有审批权限的是教育、劳动人事、工商部门。按照规定,学历、学前、自考教育等属于教育部门审批,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等属于劳动人事部门管理,而现实的状况是,很多机构是以公司的身份,变相办理职业学校。“他们注册的经营范围里面有教育咨询,这样我们根本无法管”。

  该人士透露,他们在长沙市去年开展的整顿工作中发现,这类打擦边球的公司和机构有900多家。他建议,对此应予以强力整顿。

  作为办案机关的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民警则表示,就考试本身的监管而言,亦有需要加强的地方。“关键是卷子不能泄露。”陈杰峰说,他们在跟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交流的时候,多次建议考试时要保证屏蔽设备的正常使用,严格把好监考教师质量这关。

  考虑到现在的科技手段日新月异,警方提议,应更加重视试卷在运送过程中的保密和安全性,严禁考生随意进出考场。“让他们得逞了,对其他考生就太不公平了”。

  陈杰峰指出,在公安部督办下,各省都打掉了类似的犯罪团伙。在办案中他们发现,众多的参与者多不认为自己行为违法,招生的员工、弄题目的老师、做“枪手”的学生,都说是帮忙,明显对法律的规定不清楚;一些涉案的考生甚至无惧警方的协助调查要求。此外,违法犯罪的成本低。因而,要根治这一产业链条,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和国家立法层面的重视。

(责编:熊旭、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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