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卫荣不是第一个走进公众视野的被冒名者。早在2001年,山东“齐玉苓案”即引起了媒体广泛关注——原本被某中专录取的齐玉苓,因同学之父串通相关行政人员,这名初中应届女生被冒名顶替长达8年。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该案引用公民受教育权等宪法性权利作出了司法解释,一些学者将其解读为“中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不过,该司法解释于2008年因“已停止适用”被废止。
而一个事实是,继“齐玉苓案”之后,由于几乎相同的遭遇,罗彩霞、吴卫荣等原本陌生的名字一次次被推到了公众面前。
“冒名者的行为肯定构成侵权行为,甚至构成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如何为受害人提供司法救济、损害赔偿的范围怎样界定,这些问题就比较复杂了。”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表示。
被冒名顶替者维权艰难
对于齐玉苓而言,被冒名的8年是一段“被偷走的人生”。与其他受害者一样,她的维权之路因冒名者“有一定势力”而显得艰难。
1990年,山东省滕州市某中学应届生齐玉苓考上了省内的一所中专。但是,同班同学陈晓琪的父亲与相关行政人员串通,撤下榜单,并将女儿名字改为齐玉苓。
当时,齐玉苓家境贫穷,而陈晓琪之父是村党支部书记。两人的未来就此分野。
由于经济困难,“落榜者”齐玉苓开始了务农、打工,并一度靠卖早点和快餐维生。与此同时,冒名者陈晓琪拿着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上学,毕业后入职中国银行滕州支行。
据《法治周末》报道,齐玉苓1998年年底发现真相时,因不肯向已升任当地官员的陈家妥协,家中陆续受到流氓、地痞的暴力骚扰。齐玉苓“不堪其扰又满心愤怒”,次年初,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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