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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华:学历歧视有愈演愈烈趋势 制定法规杜绝

2013年03月10日07:50    来源:中国网    手机看新闻

  中国网3月9日讯(记者 叶洪涛) “适时颁布确保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的法律法规,如制定专门的《杜绝学历歧视法》或在现有法规中增加相应条款,对学历歧视的形式、责任认定、杜绝学历歧视的适用范围给予法律界定。”全国政协委员王长华在提案中建议,建立杜绝学历歧视的法律规定,以刚性手段纠正学历歧视。

  王长华在提案中称,近年来,学历歧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许多用人单位不顾岗位属性和实际需要,互相攀比,争相抬高学历门槛,盲目追求高学历、重点大学人才,一些用人单位在人才招聘中设置“特殊条款”,直接把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毕业生排斥在外。

  “即使是毕业于重点大学的博士,在求职应聘中也会遭遇学历被‘查三代’的尴尬,有的仅仅是由于本科学历不是出身‘211’‘985’等重点大学而往往被拒之门外。”王长华在提案中说。

  对社会上存在的学历歧视现象,王长华提出3点建议:

  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搭建充分广阔的舞台

  全社会都要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尊重人才,崇尚创新,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创新人才管理体制,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搭建充分广阔的舞台,为优秀人才成长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环境,特别是人才相对集中的研发机构、高校更要筑巢引凤,以事业、待遇、感情和优良的软硬件吸引优秀人才,在高端人才的培养、评价、吸纳、使用上发挥导向和表率作用,破除学历门槛特别是毕业学校级别限制,不拘一格发挥优秀人才在促进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选拔、配置机制

  在制度层面,构建人才需求预测和人才培养规划定期发布机制,构建以品德、业绩和能力为指标、以多元评价为手段的人才评价机制,构建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机制,构建岗位属性与人选特质匹配对应的人才配置机制,选人用人注重德行和才华,不唯学历、学校,不以985、211高校毕业为用人条件。

  建立杜绝学历歧视的法律规定

  在法制层面,适时颁布和有效执行确保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的法律法规,如制定专门的《杜绝学历歧视法》或在现有法规中增加相应条款,对学历歧视的形式、责任认定、杜绝学历歧视的适用范围给予法律界定,规定针对学历歧视的法律处罚、救济措施,以刚性手段纠正学历歧视的行为。

(责任编辑:袁勃、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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