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监考老师处理作弊怀恨在心,女生张某第二天又到学校找监考老师“麻烦”,殴打老师致骨折。日前,杨浦区法院对张某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赔偿监考老师各项损失4万元。
去年7月初,20岁出头的张某在参加成人自学考试期间,因作弊被监考老师处理。她没有仔细反省自己的错误,反而把被处理的怨气统统发泄在监考老师身上。第二日,张某和男友一起找到考点,冲进正在考试的教室,欲强行将监考老师拉出教室,遭拒后,她便在教室内将监考老师推倒在地,并对其头、面部和身体拳打脚踢,其男友则在旁阻止其他老师拨打“110”报警或离开教室,造成考场陷入混乱。待张某停手后,她与男友一同逃离教室,在场师生立即报警。由于张某成人自考档案中留存照片、住址及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逃离显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当晚,她便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鉴定,监考老师头部外伤,全身软组织损伤,鼻部外伤,腰椎压缩性骨折,已构成轻伤。经法院审核,确认监考老师因治疗造成各项损失共计4万元。案件审理期间,张某向法院交付2万元,用于赔偿损失。
杨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由于她自首且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张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因考试作弊被查处而冲入考场报复监考老师及已向法院预交2万元用于赔偿等具体情况,在量刑中综合考虑,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赔偿监考老师4万元(含已交付的2万元)。(通讯员 陈炜华 记者 郭剑烽)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