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校腐败窝案频发,除了学术不端,以权钱交易为特色的大学腐败问题也纷纷露出水面。据统计,2014年有近40名高校领导因涉腐被调查。中纪委在两会前明确表示,教育系统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尤其是“要抓住招生、基本建设、物资采购和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这也让高校反腐问题不出意外的成为两会舆论热点之一。
目前高校腐败问题大量出在基建上。由于基建行业存在监管漏洞,就像一个深潭,无论是政府、银行还是高校,在这个领域都易“栽倒”。大量高校腐败案件之所以与建设新校区有关,就是因为土地招标、招工和建材使用都存在“渔利”空间。但不能因一些曝光个案,就质疑高校是腐败“重灾区”。
我绝对不赞成高校是腐败“重灾区”的说法。有腐败就是重灾区吗?这个要拿出数量根据。比较起来高校还是比较清廉的,不能因为出了一个院士(就这么说)。高校不是封闭的象牙塔,不可能好的东西吸收,坏的不吸收。腐败的根源,从小村官到大老虎,都是一样的,个人来说是私心膨胀,制度上讲就是不受监督的权力和金钱。
全国正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高校是社会的一部分,当然也有反腐的责任。高校容易滋生腐败问题,主要集中在基础建设、录取招生、科研队伍方面,这三方面是高校反腐的重点。
社会对大学的“双重”期盼,是高校在腐败问题上陷于舆论场尴尬境地的重要原因。公众一方面希望大学要走向社会,要产业化,教授的研究成果要应用于市场,但腐败案件发生时,又回过头质疑大学不是一个净地。
无论是出于主观还是客观,科研经费不能完全到位或是科研经费被挪作他用都是存在的现实问题。建议设立科研经费管理黑名单制度,对于未能合理使用科研经费的机构或个人,可建议在一定条件内不得再申请科研项目。
科研经费浪费严重;科研经费使用混乱;建议完善科研经费使用办法,从项目直接成本中开支科研人员的薪金报酬;健全科研经费监管制度,包括外拨经费审核,执行政府采购和银行卡支付制度,加强内外部审计,推进信息公开。同时,建立问责惩戒机制和经费绩效评价机制。
抓住科研经费申报、评审、鉴定等关键环节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和成果质量。建议就此问题制定一整套科学严格的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要通过制度的执行和责任制,使项目申报人不敢弄虚作假,出现问题要严格追究。
建议尽快完善高校中易发多发工作领域的制度和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原则,完善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议事决策规则;要坚持高校纪检监察负责人列席校长办公会的制度,对学校的决策过程和决策事项进行监督。教育行政和纪检部门要不定期抽查、审计学校“三重一大”的工作,高悬反腐的利器。
高校应借鉴其他领域反腐工作经验和做法,结合高校性质和自身特点,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和工作办法。如同组织上不能提拔“带病”干部一样,高校治理的顶层设计者和制度设计者不能是病根,体系和制度上不能有病态。高校还要在全校范围内查找风险点,将招生、招投标、专项经费、基建工程、职称和项目评审、财务预算等学校重点或重大事项,公布事项和权力清单,形成流程图,开展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
高校各级党委要重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失职渎职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加大权力监督力度,在提高高校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上下硬功夫。制定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制度要带有根本性和长远性,最关键的是制定并落实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腐败。要清除高校腐败毒瘤,关键在于制约行政权力,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行以教育和学术为本的管理,对高校领导权力实现分化,重大信息要保证公开透明,并保障监督的行之有效。要给权力套上笼头,防止行政权掌控所有教育权和学术权,严防“权力通吃”,才能有效抑制腐败的滋生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