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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季聽求職故事 不簽合同永遠拿試用期工資

2013年06月03日07:27    來源:重慶晨報    手機看新聞

  699萬,龐大的高校畢業生數據!38%,截至今年3月的本科生簽約率……即便遭遇了“史上最差就業季”,也不要放棄尋找理想工作的心,更不要因此就馬虎簽約!近日,網上一則“求職防騙守則”成為即將畢業的大學生們關注最高的微博之一,職場人士最易在薪水問題上和簽訂勞動合同時,遭遇到企業的種種“花樣”,“入職陷阱”有哪些,當心千萬別掉進去喲!

  問:試用期,公司說多久就是多久?

  答:錯。試用期長短主要取決於勞動合同的期限。區就業局相關負責人稱,如果試用期≦1個月,那麼3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如果試用期≦2個月,那麼1年≦勞動合同期限<3年﹔如果試用期≦6個月,那麼勞動合同≧3年或無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或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那麼試用期則不成立。

  問:試用期內被調整工作崗位,是不是得重新算?

  答:不用。試用期在勞動合同上已確定,不能重新設立試用期。調整崗位后或部門后,隻要繼續履行剩余試用期即可。即使雙方協商依法變更試用期長短,也不用重新計算。

  問:試用期工資,企業可以隨便給嗎?

  答:試用期最低工資標准需≧80%本單位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需≧80%勞動合同約定工資,但必須≧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准。

  求職小課堂>

  第一課:試用期不是公司說了算

  又到畢業季,看著鋪天蓋地對今年就業形勢多麼嚴峻的報道,周泓(化名)想到了她剛畢業時候的情景。

  周泓的第一份工作是雜志編輯,准確來說是雜志社編輯+助理+主任+清潔工。剛應聘時,公司負責人說隻要把文章寫好,其他啥事不用管。不到一個月,每天大會小會不斷,討論的重點是如何健全公司用人制度。周泓當時想,制度都沒健全還敢開公司?

  “半個月就過了試用期,我還是領了一個月試用期工資。”周泓說,試用期過了之后卻一直拿試用工資,一人身兼數職不說,還要應酬當公關,也沒說簽合同的事。

  由於始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負責人說,因為人才流動性大,所以五險一金的繳納,公司將通過返現金的方式,與單位員工每月工資一並發放,但每月要扣200元的“保証金”。

  周泓認為,大學生畢業的第一份工作,還是應該進入制度健全的公司,保証自己的利益。

  故事A

  試用期每月隻有300元補貼

  王蘇(化名)去年畢業於重慶文理學院,大四下學期,她進入某知名網站重慶頻道實習。剛到單位時,優美的辦公環境、輕鬆和諧的氛圍都讓她覺得工作很愉快。三個月后,王蘇以優異的實習成績順利進入試用期,然而公司告訴她試用期沒有工資,每月隻有300元補貼。

  “當時覺得自己能直接進入試用期已經很幸運了,根本沒想過錢的事情。”王蘇說,那時候還沒畢業,公司說拿到畢業証就簽合同。王蘇到現在才知道這其實是不符合規矩的。

  畢業后,王蘇和公司簽了勞動合同,轉正后底薪1200元,還有績效工資。但王蘇作為辦公室人員,不出去拉業務,根本沒有提成的機會。第一個月扣掉五險后,王蘇實際拿在手裡的工資隻有780元。

  “第一個月工資真是讓人永生難忘。”王蘇說,血淋淋的現實傷害了她的自尊,她說任何一個正常人第一次拿到工資,看到那個數目都會覺得心寒,自己似乎就值那個價。“錢握在手裡,眼淚和話卻隻能卡在喉嚨裡。”王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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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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