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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读书莫“渎”书

崔玉玉
2017年08月25日09:02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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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爱读书莫“渎”书

读书,是一件很高雅的事。然而,最近一件事却让读书这件“雅事”染上了俗气。

有位网友在网上提问“可以在网上买书赶紧看完然后再退掉吗?”答案是:可以,但不应这么做。笔者认为,既然这位网友是个“好读书”的人,自然也应该是个求上进、知廉耻的人。笔者想借用最近很火的一句话问问这位看完就退的朋友: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事实上,确实存在一部分在网上买书看完就退的人。笔者曾经在网络论坛上见到有人对此种经历津津乐道,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现在主流的图书电商平台一般都有“无理由退换货”规定,以便于广大爱书者从网上购到可心的书。然而,就是这条规定让爱占小便宜的人钻了空子。一本书,究竟有多贵?举个例子,笔者7月份从某电商平台购买了四本一套、约有1600页的图书,标价198元,电商定价113元,加上优惠折扣,到手不到100元。其实,如果赶在搞活动的时候买,几十元就足够了。出版业从业人员抱怨图书利润低,绝非虚言。所以,对于这部分“看完就退”的人,“穷”字不能拿来当道德品质低下的挡箭牌。仅仅因为一己私欲,就让作者、出版社、电商背负损失,于情于理,都是一个亏欠。蒙受损失的一方确实很难与之计较,可是请问“读书人”,这笔良心债你自己算得清吗?

清代学者袁枚说:“书非借不能读也。”有人因而以“借”为名狡辩。此借非彼“借”,这种行径,无异于偷。即使从书中学得了某种知识、某项技能,那也是“偷”来的,并不光彩。读书的目的是为了求知和提高自己,如今反而因为“读书”这件事让自己沾染不道德的气息,是不是有点讽刺呢?

《诫子书》中有这样一句话:“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孔乙己说:“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可是,真正的读书人,又怎么会亵渎读书这件事呢?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7年08月25日 第 08 版)

(责编:吴思旻(实习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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