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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孩妈妈:家庭职场如何兼顾(民生调查·全面两孩新保障③)

本报记者 王云娜 姚雪青 柴秋实 白天亮
2017年05月09日07:48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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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两孩妈妈:家庭职场如何兼顾(民生调查·全面两孩新保障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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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衡,是人生的重要课题。对于两孩妈妈来说:一方面,要在照料家庭、养育孩子上付出更多;另一方面,有了二宝,工作中确实需要更加合理的时间规划、轻重抉择。可喜的是,越来越多的单位、公司落实好了生育保障的各项政策,关爱女性身心健康,促进女性平等就业。

  在单位,她是业务精湛的岗位能手;在家里,她是两个孩子的“超人”妈妈——二宝出生以来,楼晓立几乎每天都要在职业女性和两孩妈妈之间进行角色切换。

  下班时间已到,活还没有干完,是立刻回家陪娃还是加班干完活再走?楼晓立陷入纠结。

  育儿路上抓大放小

  丈夫做好靠谱队友

  犹疑之后,楼晓立把电话打回家,告诉女儿自己要加班,不能回家陪她做作业,又嘱咐儿子听爷爷奶奶的话。楼晓立是光大银行南宁分行资产保全部的副主任,同时,又是一双儿女的妈妈,大女儿6岁,小儿子1岁半,都处于需要照顾陪伴的阶段。

  “生了二宝后,我的时间变得更加紧张了,恨不得长出三头六臂,一分钟掰成两分钟用。”楼晓立说。时间精力有限,工作和家庭之间如何平衡?她的秘诀是,育儿上抓大放小,工作中全力以赴。育儿路上,爱人黄晟是她的“好队友”。“我是一名羽毛球教练,教学课程几乎都在晚上,平时白天比较清闲,可以和晓立一起分担育儿的辛苦。”黄晟说。

  楼晓立的平衡术,不是所有妈妈都能做得来。

  两孩妈妈张甜(化名)是甘肃兰州的一名中学教师,为了就近照顾孩子,她放弃了工作多年的重点中学的教职岗位和职称晋升机会,换到离家较近的普通中学任教。张甜说,来到新单位3年,因为怀孕,有16个月都在休产假,领导对自己有些不满,也是情有可原的。学校130多个老师,目前有15个在休产假,其他老师就必须面对更重的工作任务。

  降低雇用女性成本

  促家务劳动社会化

  记者从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工会了解到,为了更好地关爱女职工,工会每年会组织家访,及建立关爱基金。同时,单位设置了“妈咪屋”,并配置冰箱等设施,为哺乳期的“背奶妈妈”提供储奶条件;不定期邀请中医专家前来坐诊,为女职工把脉开方,传授保健方面的知识。

  作为两孩妈妈,楼晓立无疑是幸运的。有家庭的支持,有单位的关怀,她能追求自己的事业成长。然而,这种幸运并不普遍。在“全面两孩”的大背景下,许多女性在职场发展上正面临着“天花板”。

  在南京一家私企工作的小冉,30岁出头。2015年时,她怀上二宝了。“当时心里十分纠结。”小冉回忆说,自己喜欢孩子,政策上也允许。她唯一担心的是工作。小冉坦言,确实怕自己精力顾不过来。“有银行的朋友,生了二宝,眼看的升职没有了,还被调到了柜台。”小冉说。

  两孩产假休完回到单位,小冉发现,领导有什么任务都不放心交给她来办了。“你要是把精力多用在工作上多好,可惜你大多都用在了孩子身上。”领导也不止一次暗示甚至明示过她。然而小冉坦言:“已经放弃了对升职加薪的争取,工作上勉强过得去就行,大不了回家。只要看到孩子们的笑脸,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权益部负责人建议,要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力度,对两孩政策配套措施、创业就业政策等涉及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进行性别平等评估,从源头上保障妇女权益。“劳动监察部门要明确专门的执法机构和监督机构,对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进行监督,完善赔偿、惩罚制度,增加企业的歧视成本。”

  同时,该负责人建议,推进生育保险制度改革,促进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有机结合,减轻用人单位的生育费用支出和个人经济负担,切实落实生育保障的各项政策;给予政策补偿和优惠措施,降低企业的雇用成本。另一方面,促进家务劳动社会化,减轻女性由于家庭角色和社会角色冲突带来的负担。

  企业校正用人标准

  员工积极依法维权

  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调查指出,生育两孩涉及两次产检假、产假和哺乳假等问题,用人单位招聘女性的成本增加。因此,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将女性排除在招聘范围之外。

  2007年我国《就业促进法》正式实施,明确提出反对就业歧视。但具体什么样的做法属于歧视,立法机构和实施部门未详细一一列出。通常认为,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就业歧视至少应具备四个要件:一是某类劳动者不能获得与其他劳动者均等的机会;二是机会的不均等是用人单位人为造成的;三是具有主观故意性,是用人单位基于对特定类别的劳动者的偏见而实施的;四是歧视行为与机会的丧失存在因果关系。

  很多用人单位强调用人自主权,选择性录用男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表示,尊重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不意味着招聘行为可以完全不受约束。

  郑东亮强调,法律明确禁止的做法,用人单位不能以“用人自主权”辩解。考虑到目前法律规定的比较原则,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提出的种种限制性条件,常见的如年龄、性别等,是不是具体岗位必须这样限制,要能讲出道理来。

  当然也不用盲目悲观。女性求职者能进入用人单位视野,获得了展示自己能力的机会,用人单位也会受到求职者影响,校正自身用人标准。郑东亮曾为一家研究机构主持过招聘面试,这家研究机构之前表示倾向要男性,但面试中发现两个能力特别突出的女性,最终改变想法,选择了女性研究员。

  目前劳动者个体进行维权存在一定难度,一些团体、组织以及媒体可以参与进来,帮助劳动者平等就业。对一些典型的就业歧视事件,执法部门应主动监督检查,劳动者也要拿起法律武器。企业用工条件多种多样,法律再完善也不可能一一明确或预料,而经典案例的判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讨论,都能起到警示作用。

    《 人民日报 》( 2017年05月09日 13 版)

(责编:郝孟佳、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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