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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考志愿填报有疑问?快来看这里【2】

2016年06月21日09:11 |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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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考志愿填报有疑问?快来看这里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具体时间为:7月26日至30日(截止17:00)进行。考生填报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三批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报考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可兼报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

  这里也提醒广大考生:在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院校及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

  定向培养士官如何填报?

  2016年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校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共3所高职(专科)院校在我省招收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经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入伍条件的定向培养士官对象,由兵役机关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

  对于体检、政审、面试合格且有志报考的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士官”栏填报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和专业志愿,在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三批院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院校录取前,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志愿在第二阶段填报,面试、体检工作将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乡村教师和免费医学生如何填报?

  2016年,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中新增“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乡村教师计划”;对于户籍在有乡村教师计划的县(市、区)的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计划院校志愿。在提前本科批次,依据志愿,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016年起,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简称“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招生。对于户籍在有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县(市、区)的应届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院校志愿。在本科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依据志愿,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招生章程的作用是什么?

  提醒一下

  很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容易产生这样的困惑,全国那么多的招生院校到底该如何选择?院校招生章程的作用是什么?招生章程主要有哪些内容?到哪里能够查阅到院校的招生章程?

  省教育考试院温馨提醒:全国所有在我省招生的高校,6月下旬将在《江苏招生考试》(计划专刊)上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江苏招生考试》(计划专刊)查询院校招生计划,注意了解院校(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要求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含必测和选测科目)要求、培养费标准等,同时还需查阅院校招生章程,了解办学地点,特殊院校(专业)对考生性别、外语语种、身体条件和加试(面试)等方面要求,再结合自身的实际,选择报考的院校。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院校的各项规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凡高校招生章程与国家和我省的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和我省的招生政策为准。

  省教育考试院在《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上向社会公布各校发布招生章程的网址及其联系方法,由考生直接向院校查询。(记者:王晶卉)

  来源:南京晨报

(责编:温雪茹(实习生)、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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