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违约退钱”尊重契约也要完善政策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广东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与广东省教育厅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且未按照规定办理到外省就业手续的广东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应按照协议约定到广东省中小学任教。如故意违约,须退还在校期间享受的各项费用,违约记录还将记入“诚信档案”。
免费师范生政策自实施以来,培养了数万名免费师范生,其中大多数在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学任教,对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从近几年的实践看,免费师范生“从哪儿来,到哪里去”的就业政策以及过长的就业年限,影响了政策目标的实现,免费师范生违约现象层出不穷。
免费师范生享受了相应的教育福利,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违约退钱”也好,记入“诚信档案”也罢,都是为了提升违规成本,提升制度规范的震慑力和约束力。说到底,作为成年人的免费师范生,必须为自己破坏契约的行为付出代价。
同时,我们也不能将违约的板子全部打在免费师范生身上。免费师范生签约时刚刚结束高考,他们对大学生活缺乏足够的了解、对人生发展缺乏明晰的规划;进入大学后,有些免费师范生有读研深造、出国留学的意愿;签约是一个短暂的过程,而免费师范生的思想、心态处于一个动态的过程,一些学生难免会产生“违约”的念头。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和许多免费师范生有过面对面交流。在利益主体多元化、价值观念多样化的今天,一些免费师范生对“定型的人生”表示担忧和焦虑。而且,不同的免费师范生在兴趣偏好、表达能力上存在差异,并非所有的免费师范生都适合做老师。
全国政协委员、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马敏认为,在安置免费师范生就业方面,政策应当更加灵活。只有健全实施操作系统,让免费师范生政策更有价值,才能让制度善意更好地落地。
拨亮免费师范教育这盏希望之灯,既要守卫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也要改善和优化免费师范生的生存和发展状态。一方面,要建立退出机制,在大学校园里给予免费师范生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另一方面,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强化激励机制,让免费师范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记者 杨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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