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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与父母同住,算赡养还是啃老?【3】

2015年08月10日16:03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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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案例分析:与父母同住,算赡养还是啃老?

  矛盾

  到底是谁照顾谁

  究竟是“赡养”还是“啃老”?其实,如今在许多遗产继承案中,有不少子女都向另一方子女提出质疑,双方在这方面存在很大争议。一方提出这样的疑问:“你的确跟老人一起住,但是你尽到赡养义务了吗?”“谁知道你是花钱赡养爸妈,还是靠爸妈退休金养活?”“你小孩是咱爸妈给带大的,到底是谁照顾谁?”

  而另一方子女也有自己的说法:“住在一起互相照顾是有的,我帮他们买米扛面,修理家具,陪他们看病就医、说话聊天;我工作忙,爸妈身体好时也主动买菜做饭。可是在爸妈后来长期养病的过程中,我付出了很多,白天夜里的在他们身边伺候。尤其是他们住院期间,我连日请假在病房照料,就没回家睡过觉,而他们一病就连续好几个月。你们为什么不回来照顾?要么来探视两天就走了。爸妈需要陪护时,你们人在哪里?”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这一类情形,即“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根据该条款主张多分遗产,但其他继承人提出异议”。

  佟冰法官告诉记者,归纳起来,没有与老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主要提出三项异议:与老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只为“啃老”,特别是在该子女没有经济收入的情况下;该子女只为“要房”,尤其是在其没有自己的房产的情况下;该子女只为“借光”,特别是其有了小孩,让老人帮助照看和接送孩子上学。

  说法

  同住属赡养还是啃老?

  法院重点审查四项

  那么,与老人共同生活居住到底是“赡养”还是“啃老”?究竟可不可以多分遗产呢?佟冰法官说,针对此类争议,法院主要有以下四个审查重点:

  其一,查明有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只有在法定继承案件中,才适用上述法条。如果老人已在生前立有遗嘱,或者已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而且遗嘱有效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义务人已尽到了扶养义务,那么将不适用该法条。

  其二,科学理解法条规定。该法条规定“可以多分”而非“必须”,那么是否多分遗产,可以结合一些因素综合判定,比如:其他继承人的意见,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是否在日常生活中较多地照顾继承人等。

  其三,核实共同居住期间的生活细节。如果存在“啃老”的情形,也就是说有劳动能力但不劳动、基本生活来源于老人的积蓄或退休工资,那么,再多分遗产明显不合理。因此,要核实相关生活细节,例如老人是否患有慢性疾病、生活能否自理等身体状况;老人就医等资料中显示的陪同人是谁,是不是与老人同住的子女等。

  其四,与老人共同生活居住可否多分遗产,不仅要考量该子女的经济付出,也应当考虑其对老人的日常生活照顾、陪伴等精神抚慰。(记者 林靖)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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