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丧生父亲车轮下 倒车撞死女儿,丈夫被妻起诉【2】

■ 追访
肇事丈夫事发后不敢开车
昨日在法庭上,陈女士带着手机,里面存了很多过去的照片,一岁多的小涵刚刚是能满地跑的年龄,对着镜头咧嘴笑。手机里还有另一个小女孩是小涵的姐姐,陈女士说,作为这起事故的直接目击者,9岁的大女儿懂事地选择了不问、不哭。说到这些,陈女士大哭起来,“肯定是难受的,但我也不知道该怨谁”,她继而又补充了一句,“我老公也难受,我们的生活还要继续”。
“本身就是意外,谁愿意发生这种事情?”庭审结束时,陈女士边收拾桌上的一堆证据边叹气。她和万先生是四川同乡,2003年经老乡介绍认识并结婚,后一同来北京生活。夫妻俩在昌平水屯市场摆起猪肉摊,万先生开车进货,妻子在市场卖猪肉。
2005年,万先生和陈女士生了大女儿,2012年9月小女儿小涵出生,陈女士做了结扎手术。在陈女士看来,事发前一家人的生活美满:丈夫能挣钱,两个女儿健康,他们在北京租了个大院子,名下有三辆车。
这一切终止于去年8月6日下午。万先生称,当时他要出去办事,上车前还专门看了下周围,没什么异常,他上车收拾了一会儿杂物,刚倒车准备驶出大院时,听到院里的人突然大声呼喊示意,他赶紧下车,一岁多的小涵已经倒在奥迪车的左后侧,“因为害怕说不清”,万先生自己打电话报了警,叫来救护车。
此时,陈女士正在大院二层给家人、工人做饭,因正值暑假,没上学的大女儿就带着小涵在楼下玩。“就流了一点点血。”作为母亲的陈女士记得,当时小涵只是倒在了地上,看上去并不严重,她还曾抱着一线希望。但最终小涵被医院宣告死亡,并于7天后火化。
事发后,万先生被判缓刑。他说,自己一辈子也走不出这片阴影,现在他已经不敢开车,如果一定要出门,也是别人开。看着丈夫被摄像机团团围住,陈女士用四川话唤他回家,并低声告诉记者“现在都是我开车”。
■ 追问
1 妻子为何起诉丈夫?
记者了解到,事发之后,小涵父母一直因为理赔问题与保险公司“拉锯”。昨日开庭,一个多小时的庭审,陈女士对丈夫一句指责也没有。据她庭后解释,“我们不缺钱,我也不会拿孩子的死去向他们要多少钱”,但保险公司迟迟谈不拢,“又说让补死亡证明,又说缺少尸检报告”,索性她决定告到法院,让法院来查明到底谁该承担责任。
2 丈夫承担什么刑责?
事发后,万先生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昌平公安分局取保候审,之后检方提起公诉。昌平法院去年12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万先生未能查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在倒车过程中将女儿撞倒碾压头部,致使小涵颅脑损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万先生对事故发生存在过失,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情节较轻。考虑其能自首、悔罪,因此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 案例
姐姐追尾撞死妹妹一家
2011年,房山法院曾经审理过一起类似案件。田丽与妹妹田蕊携家人一同驾车出游,却因大雾连续追尾,妹妹田蕊的车在追尾中不幸被夹在中间,在共同挤压的作用下,致使车内一家三口人全部死亡,交警认定田丽车对田蕊车负全责。同样被撞的姐姐田丽被其他亲属诉至法院,要求她及保险公司赔偿160余万元。
当年9月14日,房山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田家其他亲属15万余元,田丽赔偿2.9万余元,另一涉事车主刘某赔偿14万余元。另外保险公司赔偿田蕊丈夫亲属14万余元,田丽和刘某分别赔偿田蕊丈夫亲属26万余元。(记者张媛)
(来源:新京报)
![]() |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