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郑某在夜间驾驶小货车右转弯时,因为视线盲区将1岁零九个月的小男孩碰撞碾压,经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是视线盲区,事发后,郑某并未发现。
28日,武侯区法院对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进行了宣判。交警部门认定郑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郑某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事故责任划分成此案焦点。
1岁小孩外出撒尿 误入货车盲区被撞身亡
原告朱某、魏某在成都一物流园区经营一家餐馆。他们有一个一岁零九个月大的儿子星星(化名)。去年12月20日晚上,星星一个人外出撒尿。据父亲朱某回忆,由于他们在园区已经住了一年多,平时儿子也在园区内的空地上玩耍,而且晚上车少。因此,朱某便放心地让儿子一人出去撒尿。
被告郑某有6年驾龄,开货车两年。当天晚上,郑某驾驶长约5米的小型货车到朱某居住的物流园区卸货。晚上7点左右,郑某卸完货准备回家。在园区内监控可以看到,当时园区内很黑,没有路灯。只有几户人家的微弱灯光,屋内的住户外出都要打手电筒。
郑某卸完货上车离开前,从货车的右前侧绕行至货车尾部,确定车旁没有人和障碍物后,便走进了驾驶室。园区监控视频显示,当郑某走向驾驶室时,星星从郑某后方走向货车尾部。随后,星星沿着货车右侧往回家的方向走。就在这时,郑某发动货车,右转弯开动车辆。
“当时车辆颠簸了一下,但是我以为是道路不平造成的,就没多注意。”郑某右转弯时,将回家的星星撞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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