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说法
安排放假高校有自主权
高校放假时间长短有统一规定吗?教育部高教司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北青报记者,制定校历、安排放假时间属于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工作人员解释说,高校假期时间长短的安排是因学校而异,只要完成了教学任务,放假长还是短都由高校自己决定。而且寒假长的学校往往暑假会比较短,例如根据校历,寒假有34天的北京大学今年6月23日开始放暑假,而中国传媒大学7月底才正式放暑假。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由于没有国家层面的规定,所以很多省市为了遏制一些高校故意延长假期、压缩课时,也出台了相关规定。例如山东省就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高等学校假期管理的通知》,要求高等学校“全学年教学总周数不得少于40周。每学年寒假、暑假放假总天数不得超过85天,并不得以实习的名义变相放假”。
沿革
废除统一放寒假 始于1958年
中国的寒暑假伴随着晚清学制改革一起出现,能查到的最早对寒暑假进行明文规定的是1901年袁世凯组织制定的《山东大学章程》,当时的寒暑假是依据阴历放的。民国成立之后,改用公历纪元,民国二十年六月,教育部的《修正学校学年学期及休假日规程》中对寒暑假规定了统一日期,其中寒假定于1月18日至31日,但让学生纠结的问题是每年春节的日期不一定都在规定寒假内。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规定“各省、市、自治区有权依照当地的情况规定本地区的学历(这里的‘学历’是校历的意思),报告中央教育部,废除全国统一的学历”。有学者认为,正是从这次放权后,国家层面不再发布关于学期和寒暑假的统一标准,并逐渐形成了现在这种约定俗成的放假制度。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