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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章程获教育部首批核准

2013年11月29日10:11    来源:新华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东南大学章程获教育部首批核准

  教育部28日举行高等学校章程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宣布,东南大学等全国6所高校的章程首批获得教育部核准。记者看到,东南大学的章程共有10400余字,对学校方方面面的权利和义务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老师享有的基本权利共有7条,学生的基本权利有8条,老师和学生的权利被提到了学校权利前面。章程还规定,“学校可根据社会需要、国家政策规定及学校办学实际情况,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及相应的学生培养方案,并可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设立学术特区。”其他5所高校分别是中国人民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蒋廷玉)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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