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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遇突发事件不保护学生的教师或将受处分

2013年11月29日10: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教育部:遇突发事件不保护学生的教师或将受处分

  中新网11月29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师德突出问题,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办法》,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教师或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办法》第四条指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教师或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办法》指出,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以上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也可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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