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再出新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昨天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将重点建设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养幼教专业人才,并在幼儿园设置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城镇学校新进教师原则上先到农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严禁各地有编不补教师或新增代课教师。
重点培养幼教专业人才
在幼儿教师培养上,继续办好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发展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重点建设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依托高等师范院校和示范幼儿园,重点建设省级幼儿教师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扶持建设一批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实践基地。
完善初中毕业起点5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适度扩大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
幼儿园将设高级教师职称
省教育厅要求,通过公开招聘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对中小学富余教师,可通过转岗培训,合格后转入幼儿园。
未来将继续完善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制度,在幼儿园设置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按照与小学教师职务结构比例相当的原则确定幼儿园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在幼儿园的发展管理上,将探索推进“名园集团化”、“城乡幼儿园共同体”、“捆绑式办园”的办法,促进区域内园长和教师合理交流,加强农村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教师力量,实现优质教师资源共享。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幼儿园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在教师职称评聘方面实行倾斜政策。
村小编制可适当倾斜
农村学校教师不足,尤其是音体美教师缺乏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编制不足。此次特别明确,对农村边远地区和寄宿制学校,特别是村小和教学点实行倾斜核编,确保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
到2015年,初步建立“省考、县管、校用”的教师管理机制,基本实现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到2020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新教师先到农村任教2年
在教师交流方面,城镇学校新进教师原则上先到农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评选特级教师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的教师特别是村小和教学点教师,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额,增量部分用于发放其生活补贴等。 (本报星级记者 魏永)
(来源: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