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3日上午,2014考研法律硕士大纲终于发布了,为了尽快的帮助广大考生了解新大纲的庐山真面目,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研究中心专业课教研室在第一时间内为广大考生做出全面解析。
一、大纲变化及分析
(一)刑法部分:2014年新大纲在民法部分没有变化。
(二)民法部分:2014年新大纲在民法部分没有变化。
(三)法理学部分:2014年新大纲在民法部分没有变化。
(四)宪法学部分:
1、宪法学第二章的第四节违宪审查制度中删除违宪审查的对象。
2、宪法学第三章的第三节选举制度概述中添加了选举制度的功能。
3、选举制度的功能。
4、选举是政府合法性的来源。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同意,人民经由选举的方式进行合法性的授权,经由选举产生的国家机构因此获得治理国家和人民的正当性基础。
5、选举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形式。公民一词的核心内容内涵就包括着对于公共事务的参与,选举时公民参与政治最直接的形式。用投票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于相关政见、立场和见解所持有的态度。
6、选举是公民自我治理的保障。当政权面临选举压力的时候,它必然更容易回应民众的要求,而不是领导的偏好,另外,它更容易成为责任政府。如果它不向人民负责,那么,执政者就不可能获得下一轮选举的胜利。
(五)法制史部分:2014年新大纲在民法部分没有变化。
二、备考建议
首先,在大纲新增知识点的备考建议方面,考生只需一般了解即可。
其次,在专业基础课复习调整的备考建议方面,考生不必针对新大纲而调整自己的复习方向和进度。在专业基础课整体复习的备考建议上,由于刑法与民法都是体系性极强的学科,考试中的考察也往往是综合性的。因此,如果在整个知识体系中欠缺的话的,很容易影响整体的复习效果。对于刑法,还是应该以总论为主,而分论只是总论的具体应用;对于民法而言,要重点掌握总论、物权和债权,他们相互交织、密不可分,因而既是重点也是难点。而剩下的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承等相对而言较为独立,可以单项突击。
最后,今年大纲解析变化不大,刑法、民法、法理学、法制史没有变化,宪法学中删除了违宪审查的对象,新增了选举制度的功能。因此,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不必重新调整复习策略,按照既定方案复习即可。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参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纲及大纲解析,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参考法律硕士(法学)大纲及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纲解析,另外,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参考资料即可。
来源 新东方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