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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山寨警校7年圈钱2000万元 招生:特警18万元

李罡 李华良

2013年01月06日08:20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一男子开山寨警校,7年间招收330名学生,自称不用考试,学费与就业明码标价:特警18万元,司法警察4万至5万元。”

  2010年5月,本报曾连续刊发位于房山区的山寨警校大肆诈骗学生和家长钱财的报道引起警方关注。记者昨日获悉,创办山寨警校诈骗330余名学生和家长近2000万元的最牛山寨警校校长王鹏瑞,因诈骗罪被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2010年4、5月间,本报率先连续刊发了位于房山区的一家山寨警校非法招生,伪造学业证书大肆诈骗学生和家长钱财的报道。本报报道引起警方关注,随后该山寨警校被警方立案侦查。根据受害者们的供述,山寨警校不用考试,学费与就业明码标价:特警18万元,司法警察四五万元。

  高中文化程度的王鹏瑞2000年8月来北京办学,其先后给自己创办的学校取名叫北京京桥大学司法学院、黄埔大学司法学院、东方大学司法学院、自修大学司法学院、中国经销商务学院司法学院等名字。

  王鹏瑞的学校没有财务人员,也不做账,学校的各项支出都由王鹏瑞来负责。一般各年级一起上课,学校只有一门法学专业,学校的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而学校在教委也没有备案。学生毕业时,学校按照学生自己的要求颁发北京京桥大学、北京自修大学、公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毕业证书。办理毕业证的,需要交纳900元到8000元不等的费用。根据学生自主选择毕业院校的毕业证,毕业后学校分配学生到矿山执法大队当辅警、首都机场当安检员、保安公司当保安、高速公路收费处的治安员,并根据工作的类别来收取学生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的就业安置费。

  法院认定,2003年7月至2010年间,王鹏瑞未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分别伙同被告人夏冬然、程铭、郭红赟等人,虚构学员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向公、检、法、司、部队等部门推荐安置工作的事实,以收取学费、就业安置费等各种名义,骗取陈某等330余名学生交纳的钱款共计1900余万元,王鹏瑞将上述赃款用于个人消费、购车等。

  该案中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5年到3年不等。

(责任编辑:袁勃、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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