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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減”落地5個月:這些變化正在重塑教育生態

2021年12月26日09:05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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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雙減”落地5個月:這些變化正在重塑教育生態

如今備受輿論關注的“雙減”政策落地已有5個月,5個月來,各地紛紛出台減負實施細則,大幅壓減學科類培訓機構、提高課內服務質量、推進考試改革、加大校外培訓機構監管整治力度,成效顯著。

學科類培訓機構大幅壓減

緩解校外培訓帶來的教育焦慮是“雙減”工作的重中之重。為了穩妥推進校外培訓機構轉型,各地教育部門大幅壓減校外培訓機構數量。

21日,教育部以“雙減”為主題召開發布會,會上指出目前線下校外培訓機構已壓減83.8%,線上校外培訓機構已壓減84.1%。留下的培訓機構一部分轉為非營利性機構,實行政府指導價,不適合轉非的將被進一步注銷。

按照企查查的數據顯示,今年下半年來,教育培訓相關企業注吊銷量逐月增長,截至本月中旬注吊銷的教育培訓相關企業多達7700余家。

此外,各地在提高壓減率的同時,還強調提高壓減質量。

以天津為例,天津市教委介紹,通過對壓減工作等內容的重點督查,採取實地調查、“藍軍”暗訪、點調抽查、頂格處罰等方式,堅決避免已壓減的機構隱形變異,死灰復燃,實現真壓減、實壓減。

北京市中關村,家長送孩子進輔導班。 任靖 攝

北京市中關村,家長送孩子進輔導班。 任靖 攝

校內服務質量提高

“雙減”的重要內容之一是提高校內服務效率和質量,各地圍繞減少課堂作業、提供課后服務等方面不斷探索,推進“雙減”落地。

以四川為例,四川實行學科輪流作業制度,每天布置書面作業的學科:小學一二年級,可安排1-2個科目的書面作業,在課堂內和課后服務時段完成,不得安排學科類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書面作業控制在2科以內,七八年級控制在4科以內,九年級控制在5科以內。

此外,每周的作業中,學科類作業不得超過70%,實踐探究類作業不得少於30%。探索推行每周一天為“無作業日”,減少周末、法定節假日書面作業。

上海則全面實施“5+2”課后服務,實現義務教育學校全覆蓋、學生應留盡留全覆蓋、工作日全覆蓋,引導學生積極參與,參加學生比例達到95%。此外,還全面升級在線學習平台,為同學們提供大量優質網課,服務學生個性化學習。

除此之外,北京還提出並實施教師輪崗制,促進優質教師資源的跨區域流動。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在21日召開的發布會上透露,目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書面作業的學生佔比由“雙減”前的46%提高到目前的90%以上。

考試改革取得有效進展

考試改革是“雙減”的重要一環,破除考核過程中的唯分數論,才能真正讓“雙減”落到實處,緩解教育焦慮。

8月,教育部發布的《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指出,除初中畢業生升高中考試(學業水平考試)外,其他考試不具有甄別、選拔功能。

文件提到,目前部分地方和義務教育學校存在考試次數偏多、難度較大、質量不高、結果使用不當等突出問題,違背素質教育導向,造成學生負擔過重、應考壓力過大,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必須予以糾正。

今年下半年來,多地嘗試改革考試評價制度,破除唯分數論。

以四川為例,四川省教育廳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學校考試和作業管理的通知》明確,非初中畢業年級考試應准確研判學生階段學習水平,切實降低考試難度。各學科考試難度系數,小學不低於0.95(即平均分不低於滿分的95%),初中不低於0.85,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不低於0.70。

北京則將中考體育總分值增加至70分,增加了過程性考核分值的權重,同時擴大現場考試的項目數量。北京市方面介紹,將以此為契機,引導孩子形成良好的健康生活習慣。

預收費監管全面實施

“雙減”政策落地后,家長最擔心培訓機構“卷錢跑路”的情況。為防范“退費難”“卷錢跑路”等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發生,教育部等六部門發布了《關於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將實行預收費監管全覆蓋,通過銀行托管、風險保証金的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對此,多地出台預收費管理辦法,將《通知》要求落到實處。

以海南省為例,海南省教育廳等七部門印發的《海南省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管理辦法(試行)》指出,校外培訓機構預收學員培訓費的,須採用銀行托管模式開展資金監管。托管資金撥付須與授課進度同步、同比例。實行銀行托管前,已收取但未完成培訓服務的預收費資金,應採取風險保証金方式進行監管。

《辦法》明確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所公示的收費項目和標准進行收費,嚴格執行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預收費時間不得早於新課開始前1個月。

而廈門則創新性提出“一課(項)一消、一周一結”的監管模式實施監管。即經校外培訓機構和學員(家長)共同確認已完成的課時或服務項目后,托管銀行按課時費用或服務項目費用進行結算,7日內將課時費用轉入校外培訓機構的日常資金存款賬戶,有效防范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風險,切實維護學生家長合法權益。(任靖)

(責編:郝孟佳、薄晨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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