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錢,阿秀竟然教8歲的女兒當起了小偷。短短兩個月就偷了40萬元的財物。
前日,縉雲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小丹的母親阿秀以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金20萬元。
媽媽指揮8歲女孩,偷走2萬元手機
2012年3月27日,縉雲縣林老板的手機店失竊。店裡監控拍下了這樣一段畫面。
當天,店裡先是來了一對母女,又進來三名成年女子。
她們圍住店員,不停地咨詢問題。同時,小女孩走到倉庫貨架邊,拿起5盒iphone手機迅速扔到包中,整個過程不到2分鐘。小女孩神情鎮定,動作很熟練。
之后,她又伸手拉收銀台的抽屜,但抽屜上了鎖,隻能放棄。
見女兒得手,母親很快帶著她離開手機店。之后,另幾名女子也陸續離開。
林老板說,被偷走的蘋果手機,總共價值2萬多元。
兩個月,她們偷了40多萬元
幾天后,這幾名婦女和女孩相繼落網。
審訊中,民警發現,這個女孩,是其中一名婦女阿秀的女兒。
阿秀是湖南省道縣人,帶著8歲的女兒小丹外出打工。
一天,阿秀聽見老鄉廖某說,帶著小孩行竊,被抓住也不會被處理。於是,她動了歪心思。
2012年3月至4月,阿秀和老鄉廖某、陳某、朱某等4人,帶著小丹,以上海為據點,流竄至福建、浙江、山東、湖北、江西等地,盜竊作案10余起,金額高達40余萬元。
法庭上,阿秀哭著說:“我去偷,是為了讓女兒有更多的錢去學習……”只是,她沒有想過,讓女兒從小偷竊,才是比學習不好更惡劣的事情。(通訊員 鈄小亞 謝棟 記者 盛偉)
(來源:錢江晚報)